2021-4-9 | 债务结构论文
一、引言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稳步上升,债务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来源。有效的债务融资将资金的供给方与需求方联系起来,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增长。但是,由于企业内部人和债权人之间利益的不一致,企业内部人会利用内部人和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务融资过程中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从而产生负债的代理成本,损害公司的价值,降低资金使用的效率(Jensen&Meckling,1976;Smith&Warner,1979;Myers,1977)。债权人作为外部投资者之一,对其利益的保护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我国债权人保护较弱的情况下,也存在着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李秉详,2003;江伟、沈艺峰2004;童盼、陆正飞,2005)。对债权人的保护,需要法律的逐步完善与法律的有效执行。在我国目前法律保护不足的情况下,替代性的外部保护机制与债权人的自我保护更为重要,获得债务人充分的信息是债权人保护的前提条件。独立审计通过不同的审计意见和质量表达了对于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鉴证结果,具有信号传递功能,能改善信息质量,缓解信息的不对称,使债权人获得更加充分、可靠的信息,是保护债权人的重要机制。目前已有的研究基本支持了审计信息对债务融资具有决策有用性。但是,现有文献大多关注审计意见或者审计质量对银行信贷资金和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不仅割裂了审计意见和审计质量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且忽视了审计信息对于债务期限结构的综合影响,而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是债务融资最重要的财务决策之一(李增泉等,2005),不同的债务期限结构代表了不同利益相关主体的意志,将产生不同的融资效应,因此,本文主要从审计信息的两个维度,即审计意见和审计质量的角度全面研究审计对企业债务结构的影响。具体而言,本文主要研究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就中国上市公司而言,审计意见、审计质量分别如何会对公司的债务期限结构产生影响;二是不同的审计质量下,审计意见对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
二、文献回顾
1、审计意见与债务融资
从文献来看,关于审计意见与负债融资的关系,主要采用实验研究法,也有问卷调查法和多元回归法。早期的研究主要采用实验研究方法,Estes&Reimer(1977)向200多位贷款主管寄发调查问卷,要求贷款主管根据附有无保留意见和违背GAAP的保留意见的会计报表做出“最高贷款额”的决策。该实验的结果表明,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对贷款主管的“最高贷款额”的决策并无显著的影响。但是,随后的实验研究却发现,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贷款规模有显著影响;Firth(1978)运用和Estes&Reimer(1977)类似的方法,只是调查对象有所不同,研究结果表明,无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而违背GAAP的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也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在以后的试验研究中,Gul(1987)、Bamber&Stratton(1997)、林志军(2003)、杨臻黛和李若山(2007)等人的结论支持审计意见在商业银行信贷决策中的有用性,即审计意见的“洁净”程度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信贷人员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评估产生影响。可见,从试验研究的结果来看,审计意见是有信息含量的。在问卷调查研究中,结论较为一致。Antonio(2003)曾对西班牙的银行业做过一个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在银行进行信贷限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担保等决策中,审计意见皆是重要的考虑因素;胡奕明等(2007)的问卷调查发现,银行在审贷过程中除了要求借款人提供一般信息外,还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有的银行甚至还对审计师提出了资格要求,如要求审计师具有一定的规模、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经验等。非常负面的审计意见可能导致贷款申请失败。审计意见在某些银行是内部评级的一个指标,且占有相当高的权数。审计意见与债务融资关系的多元回归研究目前相对较少,Blackwell等(1998)针对经过审计和未经审计的差别,考察银行在对小型私人企业的循环贷款决策时的审计意见价值。研究发现,与未经审计的企业相比,经过审计的企业在贷款方面更具优势;胡奕明、周伟(2006)利用1999~2002年的上市公司数据发现,审计意见与银行长期贷款余额之间存在合理相关关系;李源(2006)以利息支出率(利息支出/(长期借款+短期借款))衡量上市公司债务代理成本,发现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对债务代理成本具有显著影响,获得标准审计意见可以使银行提供较低利率的贷款;王少飞、孙挣和张旭(2009)采用现金—现金流量敏感性为融资约束的代理变量,对审计融资契约有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相对于国有企业,审计意见对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作用更为显著;朱凯、陈信元(2009)运用1998~2005年的数据研究了不同金融发展环境下审计意见对债务融资的影响,结果表明,在发达的金融生态环境下,公司整体融资约束较低,但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却会面临着更大的融资约束。
2、审计质量与债务融资
近年来,关于审计质量与债务融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质量与融资成本方面。Balvers(1988)、Beatty(1989)等对公司IPO定价行为的研究发现,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公司,其IPO折价相对较低;Pittman&Fortin(2004)发现,对于刚上市不久的公司,“六大”事务所能够降低这些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而随着公司上市年龄的增长,公司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会有所减轻,由此会减弱“六大”对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Mansi(2004)等人的研究表明,审计质量与债券融资成本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他们发现,审计质量与债务融资成本呈显著的反向关系,把样本分为具有投资价值的和不具有投资价值的两个子样本,发现,审计质量与债务融资成本的反向关系在不具有投资价值的子样本中表现得更加显著;Kim(2006)等人对审计质量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后发现,审计质量对利差的影响很显著,当借款公司发生审计师变更时,银行会要求更高的贷款利率,且这种作用在贷款由“四大”变更为“非四大”时更加显著。就国内研究而言,江伟、雷光勇(2008)运用事务所资产规模作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研究结果表明,高质量审计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上市公司中以及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高质量审计对上市公司获取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江金锁(2010)以2003~2008年我国2331家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样本,通过构造联立方程,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控制银行借款额与借款期限之间的内生性进行研究,发现审计质量对银行借款额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对借款期限的影响显著且为负向关系;胡奕明、唐松莲(2007)研究了审计质量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银行的贷款利率无论短期利率还是长期利率都与审计质量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