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工程从开始选址到施工的整个过程中,真正做到从根本上解决对建筑材料、施工质量的控制,可为人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质量。
1影响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质量的因素
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很多,从专业的角度来讲,影响建筑工程质量主要有五大因素,即人、材料、机械设备、工艺方法、环境,而这五大因素中都离不开人为因素,也就是说人影响建筑工程质量根本因素。人是直接参与建筑工程的操作者。建筑工人多为农民工,再加上施工不按正确施工工艺,知道的规范要求有限,能把活干完,这就是他们的宗旨。其次,人是直接参与建筑工程的决策者、指挥者、组织者。所以五大因素中,材料、机械设备、工艺方法、环境都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
2民用建筑室内施工应遵循的原则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设计要按功能要求合理组合空间造型,充分考虑建筑体形、围护结构对建筑的影响,合理确定冷源、热源的形式和设备性能,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室内施工严格保证设计所用材料的质量。明确建筑工程室内质量目标等内容。
3加强民用建筑室内抹灰工程质量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墙体及顶棚抹灰工程质量管理,防止抹灰层出现酥松、开裂、空鼓甚至脱落等现象,根据《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3.1严格遵守设计文件要求的抹灰砂浆品种、厚度及强度等级要求。
3.1.1内墙抹灰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为M5.0,外墙抹灰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为M7.5,蒸压加气混凝土砂浆等级宜为Ma5.0;若有顶棚抹灰的,应采用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或石膏抹灰砂浆,其中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最低强度等级为M5.0,石膏抹灰砂浆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
3.1.2现浇混凝土顶棚抹灰的厚度不宜超过5mm;当墙面抹灰层厚度大于35mm时,应采取与基层粘接的加固措施。
3.1.3地下室及潮湿环境抹灰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预拌防水砂浆。
3.2材料要求。
抹灰砂浆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进行定性及强度检测。抹灰用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超过5%;对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宜选用粒径不大于1.18mm的细砂。不得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不得直接使用未熟化的生石灰粉及消石灰粉。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做配合比试验,抹灰实际使用材料及用量应与配合比试验相一致。严禁未经材料检测及配合比试验擅自使用外加剂。
3.3施工控制。
施工人员应在抹灰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施工方案应包括基层墙面的处理、垂直与平整度的控制、抹灰工序、护角及窗台部位施工、配电箱及槽盒位置施工、踢脚线部位施工、不同材质的基体交界处的防开裂措施、后期养护等,外墙抹灰还应包括檐口、雨篷及腰线等部位的施工。抹灰砂浆施工配合比确定后,在进行外墙及顶棚抹灰施工前,宜在实地制作样板,样板质量及施工工艺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应严格按经过审核的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严格控制配合比、分层施工厚度及砂浆稠度。
3.4试块留置及拉伸粘结强度检测。
3.4.1抹灰砂浆应留置试块,内墙抹灰砂浆试块留置批量为每50个自然间不得少于1组(大面积房间及走廊按抹灰面积以30平方米为一个自然间),不满50个自然间的,应留置1组;外墙抹灰砂浆试块留置批量为抹灰面积每1000平方米留置1组,不足1000平米的,应留置1组。试块的养护与实验室养护条件相同。
3.4.2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外墙及顶棚抹灰工程,以抹灰面积5000平方米为一组,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测,不足5000平方米也应取一组。外墙粘结强度最低不应小于0.15MPa,其中水泥抹灰砂浆不应小于0.20MPa;顶棚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3MPa,顶棚石膏抹灰砂浆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外墙已做保温层与基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的,可不再重复做检测,但试块必须留置。
3.4.3内墙抹灰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的,应在现场对内墙抹灰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批量与不合格试块对应。外墙或顶棚抹灰工程中试块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或拉伸粘结强度不合格时,应在现场对外墙或顶棚抹灰砂浆加倍取样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测。
3.5民用建筑室内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抹灰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提前对抹灰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尺量、敲击、手摸、观察、划痕等手段,对抹灰工程的垂直度、平整度、空鼓、表面强度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返修或返工,并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以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抹灰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4控制室内施工质量的措施
4.1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4.2编制建筑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室内施工的具体做法,组成材料性能及施工措施,并对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4.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门窗产品、及形成成品的各类产品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复验,同时应做好进场验收、见证取样等相关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