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货币金融
农民工是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新型劳动阶层,他们广泛分布在建筑工地、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为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现代产业工人主体和现代化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新成员新群体,近年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及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以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为基础,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特征,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薪酬现状及对薪酬公平的诉求,以期为政府及企业正确对待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提供参考。
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劳动经济学前沿领域的重要命题,各国劳动力市场上广泛存在的失业、贫困、歧视、同工不同酬等社会经济现象,使得对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劳动力市场分割是指由于社会和制度性因素的作用,形成劳动力市场的部门差异,不同人群获得劳动力市场信息以及进入劳动力市场渠道的差别,导致不同人群在就业部门、职位以及收入模式上的明显差异,比较突出的如在种族、性别与移民之间的分层等。
现代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Clark在其《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中首次提出内部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外部劳动力市场的概念。Pierre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将劳动力市场分成主要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二元市场。如果按照行业来分,则分为主要行业部门和次要行业部门。主要行业部门的特征是资本密集、联合、大型资产、高额利润、产品多样、市场集中,工作具有相对较高的工资、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等特点。如采掘业、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公用事业、金融业、公共行政管理部门等。那些产业规模小、低度联合、劳动力密集、小资产的产业部门则属于次要行业部门,如农业、商业、零售贸易、私人和娱乐服务业等,工作具有较低的工资、不太稳定、交叉的工作环境和较少发展机会的特点。也有的研究将其分为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用不同的工作条件进行区分。一级市场具有工资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安全性好、管理过程规范、升迁机会多等特征;二级市场工资低、工作条件较差、就业不稳定、管理粗暴、没有升迁机会。一级市场的岗位主要是由内部劳动力市场组成,工资的确定、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由管理制度等规则来调控,市场力量基本不发挥作用,而内部劳动力市场解决供求失衡的措施主要有招聘、培训、工作重新设计、分包、调整产出量等;二级市场的就业者多为穷人。[1][2]李强(2001)提出了我国劳动力市场是“二元劳动力市场”的观点,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前者在劳动条件等各个方面都明显优于后者。[3]
我国城市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大多具有体力劳动型的特点,其工资明显低于总体工资水平,其待遇和环境是比较差的,备受多方歧视。此外,这种差别还体现在农民工所在的次要劳动力市场和主要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差别以及次要劳动力市场内部的差别。如“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即他们的生产率相同,工资却存在很大差异。通过对我国农民工实际的整体就业状况的分析,农民工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中,通常以非正规就业作为其主要的就业形式。通过对比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情况(如图1所示),可以描绘出我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总体格局。在图1中,两条劳动力供给曲线S1和S2分别代表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供给曲线,曲线D代表了劳动力市场的总需求,与S1和S2分别相交于A和B,说明了两个劳动力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的工资水平和就业量。与主要劳动力市场相比,农民工所在的次要劳动力市场具有就业灵活、流动性大等特点,因此他们的供给曲线是相对富有弹性的,表现为S2较S1相比更为平缓且位于后者的下方,也就是说主要劳动力市场上的平均工资水平要高于次要劳动力市场上的平均工资水平,即W1大于W2。
二、新生代农民工薪酬不公平现状
(一)新生代农民工特征
全国总工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定义是: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4]然而本文认为,在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界定时还应该考虑雇佣关系和学历水平,将在异地自主经营或者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村户籍人员排除在外。之所以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排除,是因为现在高校没有要求学生将户口转到学校,所以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仍然是农村户口,但他们从事的工作性质以及所得待遇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有天壤之别,所以不应将其纳入新生代农民工范畴。因此本文将新生代农民工界定为: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未受过高等教育,在城镇从事非农职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户籍人口。新生代农民工虽然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相似境遇,但是由于成长环境及受教育水平的差异,新生代农民工存在显著的自身群体特征,主要表现在:文化程度普遍较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8年[5];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和个人素质,有理想、有目标,注重市场原则,更有平等意识,独立自主意识更强,维权意识增强等[6];追求内心和情感的满足;回避自己的农民身份;市民化的愿望强烈等。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有着截然不同的需求,他们更注重内心的满足,更看重企业是否提供了公平的待遇。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薪酬不公平现状
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上对工资水平高低以及福利待遇的决定方式大不相同。主要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者,具有一套完备的工资薪酬体系,不仅仅能够得到基本工资报酬,还可以得到相应的非劳动报酬等。而这些在次要劳动力市场则没有,如在我国次要劳动力市场上,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专门为农民工设计的工资报酬体系,使得实际上农民工的工资结算十分混乱,某些情况下农民工甚至连基本的工资报酬都得不到保证。目前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薪酬支付方式还是沿袭传统模式,即主要是计时或计件工资。大部分用工企业以订单加工生产为主,通常是订单一到,工人就要加班加点工作以获得计件工资收入。如果企业没有订单,工人可能一分钱也挣不到。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层次和职业地位都较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5];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障偏低,并且与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用工企业在新生代农民工薪酬管理问题上非常欠缺,工资发放比较随意,更谈不上依据合理的薪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