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职业教育
近年,在社会需求的强力推动下,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办学层次不断提高,培养了大批高职业人才;办学主体多样化,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办学经费投入多元化,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显著增强;贴近社会需求,专业设置多样化,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阵地,某些高等职业院校甚至成为大中专毕业生职业训练、提高的重要场所。高等职业教育在其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办学规律和特点,有着自己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型,常见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实习教学为主,比较固定的外联对象——与产业界保持着密不可分的天然的联系等。这些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对高等职业院校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如社会上轻视高等职业教育的传统思想仍较为严重,政府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不够顺畅,校均学生规模较小,学校布局不合理,实习实训条件落后,高职业的实习指导教师缺乏,高等职业教育保障系统支撑能力严重不足等。这些问题制约了高等职业院校的良性发展,影响了高等职业院校的职业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发展后劲,特别是严重影响高职业人才培养的健康发展。考察国外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可以接触到国际上一些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如“终身学习理念”、“市场理论理念”、“能力本位教育培训理念”、“劳动力本位理念”和“多元智能理论”等。这些职业教育理念和理论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健康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根据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国际上的一些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理论,针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营造尊重职业人才的良好氛围
在传统文化影响下,长期以来“学而优则仕”、“重道轻器”等观念比较普遍,例如中国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片面强调高学历、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状况,以及择业上大都迷恋于官场、官商、官办事业单位等,都说明了这一点。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人才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广泛。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学术型、理论型的人才,更加需要工程型、技术型和职业型的人才。特别是在中国逐步成为世界制造中心的过程中,就更是迫切需要大量的职业型人才。因此,我们应该打破“唯学历是才”的传统观念,倡导新时代的人才新观念。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努力营造尊重职业型人才、爱惜职业型人才的社会环境。当前,应建立职业型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职业型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完善职业型人才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业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职业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良性发展机制
中国现行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特别是做好职业型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高层管理协调作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均建立了由主要分管领导主持,计划、教育、劳动人事、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职业教育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协调教育、劳动及有关行业部门的工作,制定和落实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其根本目的是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领导,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高等职业院校应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一样享有相同的待遇。计划、财政、教育、劳动人事等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高等职业院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在毕业证书、经费、招生、继续深造等方面享有相同的待遇。劳动人事部门也应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业能力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公共实训基地的使用等方面与高等职业院校享有相同的待遇。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师学院是培养职业人才的主要机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不能获得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这会影响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及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在经过一定的验收评估程序之后,批准验收评估合格的高等职业院校享有颁发相应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并享受与其他高等职业院校相同的待遇。
三、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对职业人才的需求变化,政府应从有利于发挥高等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加快职业人才培养、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各地的高等职业院校布局进行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高等职业院校的整体实力和培养水平。可采取改革、重组、股份制、联合、撤并、国(公)有民办等多种形式,调整布局,形成规模,提高层次,突出特色。要打破条块分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淘汰一批规模小、效益差的高等职业院校,组建一批规模大、质量好、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的高等职业院校。政府应集中精力对重点建设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相关投资与管理,解决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普遍面临的资金和实训等问题。同时在结构调整中,提倡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举办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形式办学,努力实现教育投入多元化,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体制。积极鼓励高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以行业或区域为依托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优势互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密切结合,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四、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层次
新中国的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经过60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了培养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人才的职业型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近10年来,以培养职业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得到了迅速发展,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层次不断提高。为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政府应积极规范和支持高等职业院校的职业人才培养工作,承认高等职业院校的高等教育地位,在经过规范和一定程序的验收后,给予高等职业院校为毕业生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企业结合,联合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技术、高素质的复合型职业人才,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业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