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会计审计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以来,安徽省各级工会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各级工会正在按照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了规范化建设任务。
一、认真开展自查,迎接检查验收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下发《关于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后,安徽省总工会财务部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开展自查。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协调自查工作。省总工会本级成立了由分管主席任组长,财务部、办公室、事业部、保障部、经济部、机关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财务部。二是按照规范要求,逐条进行评分。根据全总《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和省总工会《安徽省实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办法》(试行)、《安徽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的规定,对本级工会开展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评分。三是主动发现不足,及时认真整改。在自查中,我们发现省总工会本级有些财会制度执行时间过长,没有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省总工会本级资产管理相对薄弱,清查不够及时等。对此,省总工会相关部门及时制订或修改了有关制度,更好地适应了规范管理的需要。四是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下指导。省总工会在自查的基础上,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省直、省产业、大企业工会认真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和抽查。省总工会财务部还专门召开了各市总工会财务部长座谈会,听取各市总工会开展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全省开展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和上级考评要求、讨论省总工会拟定的开展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关制度。通过认真自查,有效推动了全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进程。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稳步推进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为落实全总关于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各级工会全面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省总工会财务部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及时制定了全省工会实施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方案下发至全省各级工会。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市、县工会结合本地实际,利用财务工作会议、对下财务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门审计等场合对所属县级和基层工会的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芜湖、黄山、宿州、宣城等市总工会还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或分管主席为组长的财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淮北市总工会主席钱丹婴还亲自召集财务部、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人员,专门研究部署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并成立了自查整改及迎检小组。由于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目前我省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推进。
(二)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由于领导重视,全省各级工会及时组织深入学习,并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分别进行培训,并组织省辖市、省直、省产业、大企业、县(市、区)、基层工会分别研究落实措施。通过培训和学习,大家统一了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会财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了实现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我省各级工会落实财会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三)制定实施办法,细化规范化内容。为增强规范化建设的可打操作性,在认真总结我省多年来开展财务工作竞赛经验的基础上,省总工会财务部结合实际,经过多次修改和反复征求各级工会意见,印发了《安徽省实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十章五十九条,对开展全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加具体而又便于操作的要求。从而确保了到2011年底,全省县以上地方总工会和省直、省产业、大企业工会全部达到财会管理规范化;到2012年底,全省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普遍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明确具体措施,推进规范化建设。为使我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各级工会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夯实基础、加强管理、规范秩序、提升水平”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建立约束机制。把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会工作综合考评或财务竞赛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在财务竞赛评比中适当加分,对没有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减少对其经费补助,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推动一级的局面。
二是严格自查自纠。对照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各级工会逐条检查达标情况,对账务处理不当、报销手续不完备、会计手续不健全等较易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些市县工会还针对实物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开展了全面的财产清查,使实物财产达到了账、卡、物相符。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年度财务检查,上级工会重点对下级工会贯彻落实财会管理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直接与所在单位领导交换意见,督促后进单位尽快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四是制定考核办法。为使我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工作更具有操作性,省总工会专门制定了《安徽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规定了各级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总分为100分,经考核验收,总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的才能成为达标单位。
五是健全财务制度。各级工会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主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和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省总工会及各市级工会有关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的14项财会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具体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补助下级经费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会分析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