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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译本的语法衔接手段

2021-4-9 | 外语翻译

 

一、引 言

 

衔接理论从 20 世纪 70 年代初现端倪至今,已成为语言学领域的一个主流话题。学者们纷纷著书立说,在这一领域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其中贡献最大、影响最深的当数英国语言学家 Halliday 和 Hasan,他们在其合著的《英语的衔接》( Cohesion in English) 一书中把衔接看作“存在于篇章内部,使之成为语篇的意义关系”[1]7。随着翻译研究的不断发展,不少学者开始从语篇分析角度研究翻译问题。B. Hatim 和 I. Mason 在其 Discourse and theTranslator 中这样描述语篇特征: 语篇应该连贯、衔接,且具有明确的论题结构[2]192。继而,他们指出衔接机制的在谋篇中并非任意性的,它们的使用取决于语篇的修辞目的,而译者在翻译时则需根据目的语文本规约的特点尽可能保留原文的衔接方式。[2]199在哈蒂姆和梅森的影响下国内翻译界许多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话题,纷纷撰文。有学者宏观上分析了衔接机制和英汉翻译研究的关系( 尹富林,胡元江,2010[3];王小凤,2006[4]) ,有学者从技术层面探讨了英汉翻译中衔接机制的处理与译文连贯的再现( 王东风,2005[5]; 曹路漫,2009[6]; 吉文凯,2012[7]) 。这些研究虽然数量不多,但从语言学角度对翻译领域存在的问题做了有益的探讨。本文试图通过 Gone with the Wind 六个中译本的对比分析,从衔接理论的角度探讨原文中语法衔接手段的使用及其不同译文中语法衔接手段的处理,以阐明在英语小说汉译时如何做到最大限度的篇章等值。

 

二、语法衔接与译文连贯的再现

 

衔接与连贯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衔接体现在语篇的表层结构上,是语篇的有形网络; 连贯存在于语篇的底层,是语篇的无形网络。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结构和文化渊源的差异,英语与汉语在组织成篇时所采用的衔接手段也有不尽相同。在语篇翻译中,译者要用恰当的汉语表达方式对原文信息进行重新表达,而这一重新表达的过程不仅仅是把原语信息转换成目的语信息,更是对原文衔接机制在译入语中进行重组的过程。因而,正确认识英、汉语语篇衔接手段的使用,对翻译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 Halliday 和 Hasan 的划分,衔接手段大致可分为语法衔接手段( grammatical cohesion) 和词汇衔接手段( lexicalcohesion) 两种。前者又可以包括指称( reference) ,省略( el-lipsis) ,替代( substitution) 和连词( conjunction) 。

 

( 一) 指称

 

在 Halliday &Hasan 所提出的衔接模式中,指称是衔接手段中最常见的一种,表示某个项目自己不能解释自己,而必须到其他地方寻求其解释的现象[1]。在词汇、语法层次上,指称主要由语法项目来体现,可以分为三类: 人称指称,指示指称和比较指称。人称指称主要由人称代词体现。指示指称主要由指示代词和指示副词体现。人称指称是英文小说中最常见的衔接方式:( 1) When she had stood in the parlour at Twelve Oaks andseen him married to Melanie,she had thought she could neverlove him with a more heartbreaking intensity than she did at thatmoment.译文 1: 当初她站在十二根橡树的客厅里,眼看着他跟媚兰结了婚,( ) 总以为自己以后即使还爱他,也绝不会跟( ) 那一刻的情感那么强烈。( 傅东华) 译文 2: 当初她站在十二棵橡树庄园的客厅里看他跟玫兰妮成婚时,( ) 心里按不住( ) 对他的恋恋之情,( ) 只觉得芳心如摧,再也莫过于此际了。( 陈良延)译文 3: 当初她站在“十二棵”橡树的客厅里看着他跟媚兰结婚时,( ) 曾以为自己今后再也不会比( ) 此时此刻更伤心更强烈地爱他了。( 戴侃)译文 4: 回想当年她站在十二橡树的客厅里,看着他跟梅拉尼结婚的时刻,( ) 以为她从此再也不可能爱他爱得像那一刻那样强烈、那样伤心欲碎。( 黄怀仁)译文 5: 起初在十二根橡树的客厅里,她亲眼看着他与媚兰结婚,( ) 认为即使自己以后还爱他,也绝不会像那一刻( )的情感强烈。( 简宗)译文 6: 当初站在十二棵橡树的客厅里,目睹她娶梅拉妮为妻,( ) 那一刻还以为( ) 对他的强烈爱情往后再也不会如此令人肝肠寸断。原文中出现了四处指称,加下划线的三处 she 均指代前文出现的主语 she; him 指代第一个小句的宾语。这种用代词指代前文出现的名词的行文方式在英文中非常普遍,这样可以使文章简洁、明了、主题鲜明。六篇译文在处理代词 she和 him 时所采取的策略不尽相同,我们可以将它们各自译文对原文的处理列出来进行对比,以便找出各译本在处理原文指称衔接手段时所采用翻译策略的异同: 表中为六篇译文在翻译原文中代词时的处理方式,原文中括号表示省略,表中用 0 表示从上表可以看出,在翻译原文中出现的起指称衔接作用的代词时,一般有三种处理方式: 1. 直接用汉语中对应的代词对译; 2. 重复前文出现的名词( 代词) ; 3. 省略相同的主语。英语是典型的形合语言,为了表意清晰,行文简洁,常常使用复合句。而复合句中每一个意群都需要清晰的主谓结构,而代词的使用便是这种结构的显性标记。翻译时,译者需要用符合汉语习惯的表达方式,传达原文信息,因此必须做一些调整。上述六个译文在处理句中代词 him 时有个显著的共性,就是用汉语中对应的人称代词“他”对译,可以看出汉语中完全有对应的代词系统来传达原文信息。但是,在处理代词 she 是,情况却有所不同。译文 1,3,5 在处理第二个 she时使用了汉语中名词“自己”一词。虽然并未用汉语中相对的代词“她”但译文读起来并无生涩,拗口之感。这是因为这一意群中 thought 的主语“she”正好与宾语从句中的主语“she”指代同一个人。汉语讲究意合,因此“自己”正好符合汉语中语义表达的需要,也是合理的处理方法。在处理其他两处代词“she”时,六个译本则如出一辙地在翻译时省略了代词,采用了“零式指称”。这样的处理完全符合“主题链”( topic chain) 的原则[8]64 -66,即两( 多) 小句主题一致时,汉语更倾向于用一个代词统领全句,这也同时解释了译文 2 和 4在处理第二个“she”时采取省略代词的策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相比之下,汉语使用零式指称远比英语多; 另一方面,汉语的零式指称不受语法限制。文学作品大多强调主题意义的表达,因此除非在原文出于某种修辞意义或效果时而特殊使用的代词,译者完全可以发挥其主体性,决定是否需要复制原文中的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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