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保险保障
世界人口每天都在以惊人的速度上升着。调查表明,仅在2000年到2007年短短的7年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迅速地由1.26亿增长到1.53亿,其占总人口的比例也从10.2%提高到11.6%,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另一方面,它也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棘手的问题。然而,城市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也有很大的区别,所以还需要各个方面区别对待,才能够使二者平衡,中国是全世界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龄化状况最严重的国家。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农村人口7.84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比重达7.51%。这个庞大的老年群体与城市的退休老年职工的重大差异是,他们没有薪水,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在他们年老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一大难题。这关系到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发展和团结,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形成的原因和影响
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形成是现在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第一,计划生育导致出生率的下降。有人说计划生育在农村根本得不到彻底实行,所以笔者去了老家明光市紫阳村调查。调查表明,偷生孩子的现象已经很少很少。路边很多墙上或者招牌上写着:“男女平等,一个孩子好”,“坚持计划生育”。出生率降低了,然而60岁以上的老人还在增加,间接导致了老龄化现象的产生。第二,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中国人的平均寿命逐年增长,中国老龄化程度也逐渐加深。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第三,随着农村户籍限制的松动和人均耕地的减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而这些人中80%都是青壮年,这就导致了农村青壮年的减少和老年人的增多,这也是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成因之一。
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有着多方面的影响。第一,随着劳动年龄日益老化,农村劳动力资源不足。劳动年龄的人群比例降低,导致劳动力资源减少,间接导致了劳动生产率下降,从而直接影响到了经济增长。第二,老年保障投入增多,农村经济发展投资减少。国家要把大把的钱花在老年保障建设上,因此投入到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就会相对减少。第三,家庭负担重,供养比重提高,农业投入开始减少。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一)农村养老保障不全面,待遇不高,管理水平很低。首先,在大部分实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地区,农民投保的保率很低,拿到手的钱少之又少,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再次,国家和地方财政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经费投入不足,保险费用几乎全部由各人承担,这对节约了一辈子的农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另外,农村的养老保障管理机构不健全,并没有专门的人员支持,相关法律也不完善,更不要谈对于养老保障的监督了。监督不好,管理不好,又没有必要的法律支撑,试问农村养老保障怎么做好?
(二)家庭养老模式的转化。现代农村的中青年人作为大家庭中唯一的劳动力,负担尤其沉重,重经济利益而淡漠亲情血缘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农村外出务工的人比较多,导致老年人无人赡养。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转变,传统的那种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甚至于空巢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模式的转化很明显,它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民参保意识不强,参保率低。农民自我保障意识不强和参保能力不高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很多农民认为参保的钱不如拿到手里放心,不愿参保;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导致农民缺乏向政府、向国家争取权益的勇气,不敢参保;此外,农民收入偏低且工作不稳定,由个人缴纳保险费负担过重,无能力保。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法律不健全。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施行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发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基础上略作修改而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容易受外在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影响。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随时都会变化,缺乏稳定性,导致农村养老保险无法正常实施,农村养老保障也无法走上正轨。
(五)我国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差距很大。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系统建设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在经济发展缓慢的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更是得不到维护。城乡二元制结构造成的不合理不完整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应该得到公平的对待。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把中国经济搞上来,政府一直把重心放在城镇,有很大一部分的社会保障内容将整个农村老年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
三、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机制。给农村的社会保障处配以专门的宣传和管理人员,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内容全部集中到农村的社会保障部门,实现统一管理和各个部门的资源共享。同时,还要建立便捷完善的信息平台。最后,要把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流程透明化,减去那些繁琐的过程,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管理好,是社会保障普及的基础。
(二)巩固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家庭养老永远都会是我国公民养老的主要方式。在现在的社会形势下,需要继承和发扬家庭养老的传统优势,同时赋予农村家庭养老以新的内涵。一是继续倡导尊老敬老、孝顺父母的传统美德,强化家庭养老的良好观念;二是完善家庭养老的规章制度,让家庭养老不仅仅列在伦理范畴内,还要走入法制;三是把赡养农村老年人同其子女的财产继承联系在一起,鼓励其儿女尊老敬老。[1]同时,还需要正确引导农村老年人加强自我养老的意识。农村老年人应当切实转变观念,未雨绸缪,早日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提高自我养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