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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乡村社保问题及解决措施

2021-4-9 | 保险保障

 

长久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城乡经济的二元化状况,同时也造就了城乡社会保障的二元化。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来看,占全国总人口75%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支出的13%[1]。目前,我国广大农民并没有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带来的福利。社会保障是社会政治经济的“调节器”、“稳定器”,因此,加大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河南作为农业人口大省,河南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对全国城乡经济一体化、中原经济区的建设更显得尤为重要。“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指出:建设中原经济区,事关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在协调中发展,在发展中协调,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问题。因此,了解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中原区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要作用。

 

1河南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1.1农村最低社会保障状况

 

2010年河南省发放农村低保金27.96亿元,农村低保对象369.21万人[2],人均月保障63.11元,是解决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的高效、便捷的救助方式。同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社[2011]37号)精神,中央财政从2011年1月起,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2元增加补助。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至少要按照中央补助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标准后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分别达到不低于160元和72元。城乡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和分类实施,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截止2010年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7928.09万人,参合率96.51%[2]。2011年补偿方案指出坚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受益面,参合人员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补偿。同时积极探索保证农民工公平享受合作医疗政策的有效措施。在农民工集中的城镇地区,农民工输出地新农合管理机构应与输入地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参加新农合农民工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并签订协议,方便农民工就地参合、就地就医、就地补偿,为外出务工的农民提供良好服务,对于农民工比较分散、不具备外设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可通过远程补助等形式解决外出参合人员就医补偿问题。这些政策的实施对农民工的就医问题提供了便利。河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出台了2012年新农合的医疗补偿方案,其原则就是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指出从2012年起,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将由30元提高到50元,参合农民住院累计报销金额封顶线由10万元提至15万元,同时报销比例也都有相应的提高,例如乡级医院,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这些政策的实施和出台,对于缓解河南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改善农村贫困群体的生活状况,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1.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自2009年国家开展新农保试点以来,河南省已有101个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覆盖人口6100万,全省参保人数达1500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330万人,仅2010年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就将近16亿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及《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结合河南省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个人缴费采取10个档次方案,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缴费档次,采取参保人员自助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省辖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2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2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广大农民基本上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农民社会保障和城市社会保障存在着极大的差距。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取得成就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1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窄以及管理的漏洞

 

实践证明,在河南农村最低社会保障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近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覆盖面小。据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截止2008年底,河南省农村居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70.46万人,仅占全省农村人口的4.17%,相当一部分农村贫困人口没有得到救济和补助。二是管理方式上存在漏洞。农村低保被称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保命钱”,但是农村低保“冒领”、“人情保”等不断出现,这造成贫困农民、该取得低保的农民却得不到政府的补助,而有人情关系的人却吃低保。低保办谁不办谁,村干部说了算,老百姓做不了主。信息公开不够以及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低保效率的下降。三是城乡低保差距大。2010年城镇居民低保每月151.06元/人,而农村居民每月63.11元/人,城镇居民是农村居民低保的2.4倍,城乡低保差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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