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保险保障
《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指出,2011年以后的30年里,中国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到203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到2050年,社会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加强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迫在眉睫。
一、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历史沿革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是为保障劳动者因年老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2月20日,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社会保障条例,也标志着新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但对象仅对企业职工。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以法规形式建立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明确以部分积累的模式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建立保证养老金不因物价上涨而贬值的制度。随后,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又在养老保障基金的社会统筹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为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障体制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城市养老模式发展现状
目前,城市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类型。
(一)家庭养老是城市养老模式的主要形式。家庭养老成为我国城市养老模式的主要形式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双重需要。一方面,整个社会长期以来固有的乡土情怀和“熟人社会”标签属性让我们形成了由婚姻伴侣、子女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提供老年生活物质供给、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的养老观念。另一方面,传统伦理文化的熏陶和延续,让“百善孝为先”深入人心,“弃官寻母”、“涤亲溺器”、“哭竹生笋”、“百里负米”、“拾葚异器”、“刻木事亲”等反映孝心、孝道的民间典故广为流传,被人称颂。以“孝”为美的传统文化意识经过几千年的积淀已自然而然地成为我国家庭养老的道德依据和精神诉求。家庭养老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需求压力,同时也有利于中华民族仁者爱人、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
(二)机构养老是城市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我国机构养老分有民政福利机构养老和商业性机构养老两种,前者主要包括由民政福利机构开设的面向“三无”老人(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等特殊群体的各种民政敬老福利院;后者指由社会各种经济组织开设的面向全社会的各类商业性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各种不同等级标准的社区商业性养老院、护老院、敬老院与老年公寓等。一些大型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完备,为老年人提供诸如棋牌室、书画室、阅览室、运动室等活动场所,不仅提供定期身体检查,还有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疏导,不失为一个老年人结交不同朋友、享受晚年生活、转换社会角色的好地方,也越来越受到那些经济条件宽裕又无暇照顾父母的城市年轻人的青睐。
(三)社区养老是城市养老模式的新趋势。兴起于2002年的社区养老模式尽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其作为新时期适应城市社会管理要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不同家庭对养老功能的需求而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已成为辅助家庭养老的重要载体。社区养老能够让老年人在家庭亲人的亲情氛围以及熟悉、安全的居家及社区环境中得到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短期托养等个性化服务。既不用离开熟悉的环境而产生陌生感和孤独感,又能得到与机构养老类似的专业化服务,凸显出社区养老补充机构养老存在的不足又迎合老年人养老意愿,发挥自身功能作用的独特魅力,成为老年群体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重要功能支撑。
三、城市养老面临的挑战
一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不能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借鉴智利模式,引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但据2010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金空账约1.3万亿元,养老金实际购买力每年降10%。同时,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后来缴费者负担,到2039年,我国将出现不足两个纳税人供养一个养老金领取者的局面,“老龄社会危机时点”即将到来,养老金“空帐”问题随时可能成为银发危机爆发的导火索。二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大多数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为“四二一”。这些独生子女要照顾下一代和上面四位老人,家庭负担越来越重。同
时,现代社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年轻人忙于工作,注重生活品质、休闲娱乐和自我发展,用来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并且,由于年轻人与老年人整体文化素质逐渐提高,代沟使隔代人之间的兼容性下降,再加上单元式住房使老年人与青年人、老年人与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受空间障碍的影响,满足老年人生活照顾和心理需求的难度更大。
三是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口大。全国几次较大规模调查的数据表明,我国约有3250万老年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我国老龄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正逐步提高。但是目前专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不全,服务费用偏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老龄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仅以养老床位测算,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315万张,床位数占老人总数比例仅1.77%,“一床难求”现象严重。
四、积极建立和完善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011年初,国家民政部出台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设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为我们在新时期探索建立和完善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科学贴心的城市养老服务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