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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耐药肺结核患者医保状况

2021-4-9 | 保险保障

 

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居民医保)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政策是国家的重要决策。这项政策采取由各级政府和群众共同出资,利用筹集的资金,帮助广大群众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1]。中国在全球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中位列第二[2],结核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医疗保障政策将对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由于耐药肺结核治疗的复杂性,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医疗保障政策仅覆盖非耐药肺结核。为了解我国不同地区医疗保险政策对非耐药肺结核诊疗的补偿现状以及由此对非耐药肺结核患者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在我国东北、中部、东南沿海和西部地区分别选择一个省的一个地市开展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09年8月在4个地市登记的涂阳肺结核病例中,每个地市随机抽取60例非耐药肺结核患者,共抽取了240例患者查看诊疗记录并进行了随访,有14例患者未能随访到。在随访到的226例患者中,有186例患者参加了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1.2方法

 

1.2.1调查现场

 

根据全国各地结核病控制工作水平、地理分布及社会经济条件,选择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中部地区的河南省濮阳市、东南沿海地区的浙江省衢州市和西部地区的重庆市万州地区作为研究地区。

 

1.2.2调查方法

 

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利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配合下根据非耐药肺结核患者的诊疗记录完成诊疗费用及医疗报销情况的调查,并通过患者随访完成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填写完毕的调查表必须要经过另一名调查员审核。

 

1.3统计学处理

 

由两人同时采用Epidata3.0将审核无误的调查表录入数据库,对两个数据库进行一致性检验,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直到两个数据库达到一致。使用Excel2007进行数据处理分析。

 

2结果

 

2.1不同地区非耐药肺结核患者的医疗保障政策

 

除重庆的三类医疗保险政策和河南濮阳、浙江衢州的新农合政策对非耐药肺结核患者门诊诊疗费用给予报销以外,其他地区均未对门诊费用给予报销。即便是对门诊费用给予报销的地区,其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也各不相同,相差较大。如:河南濮阳肺结核患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00%,而浙江衢州仅为25.00%,见表1。不同地区的三类医疗保险政策都不同程度地倾向于住院费用的报销,但保障力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如:职工医保的封顶线为25000.00~120000.00元,报销比例为65.00%~82.00%;居民医疗保险的封顶线为20000.00~60000.00元,报销比例为35.00%~65.00%;新农合的封顶线为10000.00~50000.00元,报销比例为35.00%~70.00%。

 

2.2不同地区非耐药肺结核患者诊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情况

 

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和河南省濮阳市未能抽取到参与居民医疗保险的非耐药肺结核患者,在重庆万州地区未能抽取到参与居民医疗保险并进行住院治疗的非耐药肺结核患者。尽管住院费用报销的实际执行力度高于门诊费用报销,但两者的实际执行力度均较弱。如:按照当地三类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肺结核患者住院费用中11.92%~32.60%应报销但却未报销,门诊费用中也有23.95%~55.74%应报销但却未报销,见表2。

 

2.3不同地区非耐药肺结核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情况

 

不同地区参与职工医疗保险的非耐药肺结核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占家庭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为54.10%~70.18%,参与新农合的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占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为54.35%~74.29%,两类医疗保险政策对减轻患者疾病经济负担的作用均不明显。由于调查的参与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数量较少,统计数据缺乏代表性,见表3。

 

3讨论

 

近年来,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我国实施了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分别利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国际项目,逐步加大了对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资金投入,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医疗保险政策,将非耐药肺结核纳入医疗保险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意在减轻非耐药肺结核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虽然国家对非耐药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一线抗结核药物,但由于结核病治疗时间较长,在此过程中仍需要支付较高辅助检查和其他相关治疗的费用,导致很多患者因此中断治疗而影响治疗效果[4-5]。因此,只有医疗保险政策切实起到保障作用,才能真正杜绝非耐药肺结核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效提高他们的治疗依从性进而提高治愈率,如期实现我国结核病控制目标。

 

3.1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都未能真正实现医疗资源均等化

 

本次调查发现,尽管不同地区对非耐药肺结核患者的医疗保险政策不完全相同,但规定的报销比例同其他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相比仍较低[6-7]。本次调查也发现,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都不同程度地忽视门诊费用的报销,而是倾向于住院费用的报销。但是我国对非耐药肺结核患者主要采取门诊治疗方式,治疗时间长达6个月及以上[8],因此只有将患者的门诊治疗费作为医疗保险报销的重点,才能真正减轻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另外,本次调查显示,即便是目前不同地区对住院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规定的报销水平从高到低依次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然而,与城镇职工相比,农民、城镇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较低[9],更需要给予医疗保障。因此,为真正实现医疗资源的均等化,无论是对门诊还是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应至少与职工医保一致或比其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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