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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旅游异化

2021-4-9 | 旅游管理

 

“异化”一词源于拉丁语“alienation”,是一个哲学概念,其本意指人的产物(包括宗教、意识形态、国家、商品等等)对人而言发生了背离,即摆脱了人的控制,成为与人相对立的、相敌对的、格格不入的异己的独立力量[1]。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曾从不同角度对异化进行过阐释,其本质都是指人的产物(客体)违背人(主体)的主观愿望和目的的变异[1-2]。田勇和祝顺保将异化理论引入旅游研究领域,用以批判旅游发展中“偏离了旅游业的产业属性及发展初衷”的现象[3]。曹诗图从哲学角度对旅游异化进行了研究,认为旅游异化是人们在通过旅游活动实现自己真正价值的过程中,旅游反而以一种异己的敌对力量或负价值作用,给人们自身带来危害[4]。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异化现象在旅游的各个领域中不断显现。近年来,研究者们已经开始关注国内生态旅游[5-7]、乡村旅游[8]、民族文化旅游[9]以及旅游消费行为[10-11]中存在的异化现象。宗教旅游异化是指宗教旅游的政策制订者、开发经营者、旅游者等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所导致的宗教旅游发展偏离旅游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致使宗教旅游发展不可持续的过程及结果。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宗教旅游发展迅速,形成了一股全国性的“宗教旅游热”[12]。然而,当我们检视宗教旅游发展历程时却发现,在我国宗教旅游迅速发展的同时,盲目的宗教旅游开发,宗教文化庸俗化、商品化,旅游者迷信消费等异化现象十分突出,严重阻碍了我国宗教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国内还未有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笔者试图对宗教旅游异化的表现、原因等基本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对国内宗教旅游的发展和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参考。

 

一宗教旅游异化的表现

 

(一)宗教旅游开发行为异化

 

原真性(authenticity)和完整性(integrity)是国际公认的遗产保护原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查世界文化遗产的首要原则[13],也是文化旅游开发中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然而,国内部分宗教旅游开发却严重违背了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则。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没有进行历史考证的情况下,盲目地恢复、重建或新建寺庙、宫观、佛塔,塑造佛像、神像等宗教建筑。更有甚者,有些开发商竟然在非宗教活动区域凭空“就地取材”,新建各种佛塔、道观、寺庙等伪宗教建筑,漠视宗教文化本身的历史延续性,从根本上违背了文化遗产资源的原真性。其次,有些宗教旅游景区过度兴建现代化旅游服务设施,破坏了宗教景区的宗教文化氛围,文化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例如,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浙江普陀山这一“海天佛国”圣地已经变成了拥有“食、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性旅游城市。昔日“见屋皆寺庵,逢人尽僧尼”的宗教文化气氛已经被今天喧嚣的商业气息所取代,普陀山作为宗教文化圣地的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4]。另外,一些地方的宗教旅游开发过多迎合游客的低级趣味和封建思想,忽视对神圣宗教文化内涵的挖掘。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游客,打着“抢救文物”、“挖掘传统文化”等幌子,修建“神宫”、“鬼都”。这种行为虽然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的心理需求,可以在短时期内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但客观上却为封建迷信推波助澜,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例如,曾经闻名遐迩的丰都“鬼国神宫”试图以中国的“鬼文化”为卖点,宣扬鬼神、生死轮回等封建思想,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二)宗教文化过度商品化

 

根据迈肯内尔(MaCannel)的“舞台真实”(stagedauthenticity)理论,文化作为吸引物极易在旅游发展过程中被商品化(commercialization)[14],进而引发一些不利于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文化失真问题。宗教旅游本质上属于文化旅游的一种,因此也不得不面对由于旅游发展而导致的宗教文化商品化问题。宗教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旅游资源,在旅游开发中不断地被挖掘、包装或直接生产成旅游产品,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商品化问题。黄秀琳指出,目前我国宗教旅游开发和经营中普遍存在宗教文化圣地旅游运营的现代化、宗教文化旅游表述中的俗化与伪化、宗教旅游产品的有价展示等宗教文化商品化现象[15]。更为严重的是,原来被认为是神圣的不许被俗人观看的宗教祭典和仪式现在已经被包装成一种商品;原来已经定制化的神圣宗教活动沦为一种付费表演供游人欣赏。这些带有浓厚趋利色彩的行为与宗教文化的“出世性”是格格不入的,宗教文化的商品化加剧了宗教文化的世俗化进程。

 

(三)宗教旅游中的封建迷信泛滥

 

虽然宗教与迷信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其外在展示形式却多有相似之处。形形色色的迷信活动大多身披宗教旅游活动的外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普通人难以区分。旅游经营者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营销过程中常常添加一些迷信消费,由于消费者对宗教文化的不甚了解(部分游客甚至本来就迷信),容易上当受骗。目前在一些宗教景区(点)中存在通过宣扬封建迷信、诈骗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营销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民间鬼怪传说作为题材,建造神怪塑像、龙宫鬼殿来吸引旅游者;二是部分旅游工作者(如导游)在旅游解说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宣扬封建迷信活动,误导旅游者;三是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进行诈骗活动非法敛财,其中通过看手相、算命、抽签、烧高香等形式诈骗游客钱财的现象尤为普遍[16]。宗教旅游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泛滥会导致旅游者误读宗教文化,影响宗教文化的正常传播。

 

(四)宗教旅游者消费行为异化

 

一些学者研究发现,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身份、情感、需求、心理预期等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异化现象,并导致破坏资源环境、消费攀高、行为趋从、体验异化等诸多问题[10-11]。目前国内的宗教旅游消费活动中也广泛存在这些异化现象。柯林斯-克雷纳和克里欧特(Collins-Kreiner&Kliot)对宗教旅游者的研究发现,旅游者动机的“世俗—神圣”(Sec-ular—Sacred)程度不同,其旅游消费行为也有很大不同[17]。在我国大众宗教旅游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目前的宗教旅游者大多倾向于“世俗”型动机,他们缺乏对神圣宗教的敬畏之心,其消费行为也多表现出世俗化特征。即使是那些具有宗教信仰的宗教朝觐者,也有不少是出于寻求神灵保佑、祈求钱财或好运等世俗的功利性动机,因而在旅游过程中也不乏“见神就拜”、“破财免灾”、“请神”等消费行为。因此,在宗教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消费除了存在上述一般的旅游消费异化现象外,宗教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迷信消费、伪宗教文化消费也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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