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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方式构建

2021-4-9 | 企业文化论文

 

1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本理念

 

职业教育与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职业教育产生于企业,企业发展同样受益于职业教育,企业和学校在其中发挥着“双主体”的作用。校企合作是培养学生岗位技能的主要途径,从企业调研反映的情况看,“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职业技能”始终是企业用人的首选;校企合作是“教学做合一”的主要平台,职业院校只有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才能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的紧密对接;校企合作是完善教学资源的重要保证,校企合作可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使教学资源得到完善;校企合作是院校文化建设的不竭源泉;校企合作是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有效机制。

 

2校企合作动因分析

 

2.1院校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发展过程中的内在需要。“职业教育”首先是体现“职业”,专业建设与产业对接,学生培养与职业岗位对接,校企合作是必由之路。通过校企合作职业院校可以获得最新的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从而把握岗位信息、能力要求等信息,人才培养才更具针对性;可以获得最新的企业管理理念,从而培养学生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可以获得最新的企业生产技术,从而使专业教学紧跟企业发展形式,不至于传授落伍的知识。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2.2企业

 

通过校企合作,一方面企业能够直接获得需要的技能人才,与从人才市场招聘“农民工”相比,简化了培训过程,提高了员工整体素质,节省了培训成本;另一方面,能够获得潜在的消费人群(市场),同院校的直接合作过程中,可以在学生人群中进行有效的企业文化、企业产品、企业形象的宣传。

 

2.3双方利益共同点

 

企业作为利益集团,大部分校企合作活动的开展是以企业的利益为前提,强调“回报社会”、“共促职业教育发展”对他们来说也许还为时较早。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是某一个方能够做到的,要政府、行业部门、企业、院校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如同德国一样,从法律、税收、思想认识等各方面建立起完善的保障措施。作为职业院校要积极寻找和创造条件调动企业积极性,用实力、良好的服务、企业看得到的实惠、真诚的为人吸引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

 

3校企合作中的一些问题和思考

 

3.1校企合作的几个层次

 

初级层次——毕业生供需。初级层次的校企合作只是简单直接的毕业生供需,双方没有协调的空间和时间。学校有什么样的毕业生企业只能完全接受,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学校也无法满足。劳动力密集型、流水线生产型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企业与院校的“合作”大多属于这个层次。中级层次——订单培养。院校根据企业岗位对技能人才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在教学过程中院校主要完成教学计划内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企业主要承担顶岗实习。调查统计表明,目前大部分校企合作处在这个层次。高级层次——全面合作、共生发展。人才培养真正实现了双主体,体现在方案共定、基地共建、师资互派、文化互融中,体现了厂中校、校中厂,体现了“四合作”。

 

3.2校企合作的优先选择

 

实践证明,与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包括国有、民营、合资企业)合作以及与成长型、高科技、中小企业合作都是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最佳选择。特别是后者,这些企业自身的培训体系尚不完备,企业的高速发展急需大量的技能人才,他们能为高职层次的毕业生提供广阔的成长空间。

 

3.3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院校过多注重自身利益。职业院校往往过多地强调自身培养的人才是向企业输送的,强调自身的主体性话语权,自觉不自觉地以社会责任和教育成本分担来掩盖企业理应获得的利益。一些院校在和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首先不想想自己能为企业做些什么,却总希望企业给自己提供设备、师资、资金等,引起企业的反感。政府、行业、企业、院校职责不明晰。特别是政府部门,应该更大程度地扮演校企合作的引导者、协调者和推动者。如台湾的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利用其掌握的充沛资源、拥有的行政权利,为企业和院校牵线搭桥,很好地促进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开展。在中国大陆这样一个行政权力大于市场权力的现实中,政府应该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机械地照搬西方先进的职教模式。如学习德国的工作过程导向课程体系的确是行之有效的,但德国这一理论的出发点是“工种”,不是“专业”,与我们的教学实际有很大不同,如果完全照搬就会造成一些院校出现“课程体系官样化”“、课程名称奇怪化”、“课程教学无序化”的现象。

 

4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模式的构建

 

近年来,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校企合作中贯彻“他方为中心”的原则,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个性要求,在实践“四合作”的过程中进行了不懈探索,构建了灵活多样、互利多赢、共同发展的校企合作模式。

 

4.1双主体并行模式

 

双主体并行模式主要体现为人才培养方案共定、基地共建、师资互派、文化互融、教学过程双方共同实施,与博世汽车(长沙)零部件公司、远大集团的合作属于这种模式。“博世订单班”和“远大订单班”从一年级新生开始组班,是独立的班级建制,无论白天晚上都在博世或远大专用教室和实训室单独上课,教学计划、课程和教材均由校企双方共同研究确定,企业对学校的教师进行培训,再由这些教师为学生上课,企业提供产品实物作为案例。公司每年为每个班级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培养经费。公司提供企业的产品、刀(辅)具、原材料等在学校建设“博世实训室”和“远大实训室”。特别是与博世公司的合作,按照德国“双元制”模式进行,第一学年相关课程教学由学校完成,第二学年的课程40%在学校完成,60%在企业完成,第三学年的课程全部在企业完成,毕业生要通过德国AHK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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