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农业
自古以来,海南岛的粮食问题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1]据有关资料,1952年全岛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632万亩,亩产60公斤,总产38万吨。到1992年达到203.65万吨,[2]创历史最高水平;人均占有量由1978年的216公斤,提高到303公斤,全岛粮食首次实现基本自给。1998年粮食产量230.12万吨,再创历史最高水平,总产量比1952年增长3.08倍。但如果比较50多年以来海南人口的增长,以解放初的250万人口和今日的八百多万人口来对比,则3.08倍的增长也就无形地消失了。就总体来说,时至今日,海南省还是一个粮食有缺口的省份。粮食生产对一个地区而言,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有人会说:地区经济发展了,有了钱,从外部输入粮食不是一样吗?可以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粮食是大众必需品,和平时期或世界粮食丰产的年份,当然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世界形势有变化,或者世界的粮食歉收,那么每个人的生活,乃至于生存都是问题。所以,经济发达的日本,其粮食的生产一直是其确保的任务,日本的大米基本上可以实现自给。从这个意义上看,海南的粮食问题就不是一个小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而民国时期,海南粮食不足问题尤为突出,集中地反映了海南岛粮食生产的特点及显现问题。目前,学界对这个研究不多,笔者在这里做一个初步的研究,向学界请教。
一民国时期海南岛粮食的生产状况
民国时期海南岛的粮食生产大致包括三类,即稻米、番薯和杂粮(主要是豆类),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对民国时期海南岛的耕地面积、粮食的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做一个初步的研究。关于民国时期海南的耕地总面积的记载,缺乏原始资料与数据,没有一个系统、详尽的统计数字,因而呈现着极为混乱的局面。接下来,笔者综合各种资料做一个比较。《改订海南岛志》①说:全岛“可耕地约80万町步,②农田面积有25.5万町步。”[3]382即有耕地25.5万公顷。《海南岛建设论》说:“本岛的农耕地如前述约占全岛面积的10%左右,但其中的水田面积,在各种资料中记载并不一致。台湾总督府《海南岛农林开发参考资料》第七号中称在十万町步左右;同资料第一、四、十七号说389,500公顷;林永昕《海南岛热带作物调查报告》说有4,269,400亩(约合284626.6公顷);民国三十年琼崖统制局的《琼崖各县米粮生产消费调查》则说有3,822,400亩(约合254826.6公顷),但实际的种植面积会少一些。广东省建设厅农林局《重要作物统计表》则认为有293,690町步。[4]
据日文资料《关于日本人在海外活动的历史调查第29册———海南岛篇》(以下简称《海南岛篇》)的记载:海南岛“农耕地中水田387,500公顷,旱地74,700公顷”;[5]这样合计有耕地46.22万公顷。不过这个数字是日本人按海南地图所标示的土地类别来计算的,当然不会很准确。所以,其编者也指出:“这只是地图中所标记的面积,据推算每年实际耕种的实用面积有27万,旱地也有五六万,相对于全岛面积实际耕作面积被认为比13.48%要更少”。据广东省政府的调查报告,海南岛十三县农用地总面积3,852,700华亩,①农家户数有38,530户,一户平均9.9华亩,而广东省全体户平均为12华亩,全国户平均为20华亩。另外,在岛内最多的是崖县平均18.08华亩,昌江县户平均仅2.87华亩。这些耕地面积的数字也是依据图上测定推算的结果,它也可以从下表的贝斯科教授的调查表中的数字得到说明。2519平方公里约合251900公顷,即为25.19万公顷。我们注意到,所谓“3,852,700华亩”即合25.5万公顷。同上资料也记载:海南岛耕地中水田1126平方公里,旱田1157平方公里。以此折算,则海南耕地中水田有11.26万公顷,旱田11.57万公顷。
上述的数字也只能是一个大致的数字,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每年海南岛粮食的种植面积,变化应当是比较大的。如1935年是海南粮食丰收的一年,这一年的耕地面积就很大。据广东省农林局的调查,1935年海南主要粮食作物面积及产量如下:据上表所显示的数字计算,1935年海南粮食生产中,稻米的面积为29.14万公顷;番薯的面积为7.11万公顷,合计36.25万公顷。最大宗的粮食作物产量中,稻米42.56万吨,番薯类17.5万吨。
其次,我们考察一下海南的水稻栽种面积和水稻产量。海南岛地处中国的最南部,稻米是本岛的主要食粮,因而水田是耕地中主要的耕地。和上面所提到的情况一样,民国时期海南岛的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也一直没有准确的数字。不过,我们还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资料进行一些类比研究。据日文资料:当时海南岛全岛水田总面积不超过8万町步,[8]也就是说,合约8万公顷,即120万亩。“本岛缺乏灌溉水利的旱田与水田各占其半,据1935年《中华民国统计提要》,耕地总面积二万五千一百八十九公亩中,水田一万二千六百五十六公亩,旱田一万二千五百三十三公亩”。[3]3821亩相当于6.667公亩,据此计算,则全岛水田只有3778亩,所以这个数字不可信。
我们对历年来海南的粮食产量进行比较,“1949年海南粮食播种面积只有42.1万公顷,产粮37.9万吨”。[9]从上面的比较可以认为上表的29万公顷的数字大致是可信的。由于没有每年的稻米产量的统计数字,所以研究者对海南稻米的产量,都是根据稻田面积,特别是水田面积来计算。在抗战胜利后,李恭宇在《开发琼崖议》中说:“就产量而言,全岛产米总额,未曾作精密的调查与统计,故缺乏正确数字可考。”据一般估计,战前米产总额,年一千万余担左右。民国二十三年广东省政府曾调查琼山等五县米产情形,其数字如下(单位:元,币种:大洋):以米产总额与人口总数相较,似尚有不敷之数。据琼崖专署估计,平均每年仰给暹[罗]米、越[南]米供给,当在二十万担以上。”[10]
再次,我们研究番薯和杂粮的生产情况。因为岛内稻米的不足,必然要有补充,故有番薯、杂粮。特别是番薯,因为单位产量大,生产期短,因而是海南稻米的极大补充。30年代,广东全省九个区中,杂粮产量最多者为第九区,即海南部分。从中不难看出,海南岛是广东中最为落后的地区之一,从粮食的生产也反映了其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其情况如下:[7]9012,526,645担合约62.6332万吨。1936年“海南岛的番薯生产,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全岛普及性的主要粮食作物,其种植面积为31,758町步,相当于耕地总面积的11.7%”。[11]可以认为,海南的番薯种植面积大致在3万到5万公顷的程度。据徐俊鸣教授的研究:“海南岛的农作物,除了水稻之外,蕃薯是最重要的。一年四季都可以栽种,产量(折合稻谷)占粮食的五分之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