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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对黑土区粮食安全的作用

2021-4-9 | 农业

 

1东北黑土区概况

 

广义上的东北黑土区由寒温带的棕色森林土、山地苔原土、灰色森林土,温带的暗棕壤、黑土、黑钙土、棕色森林土、褐土,以及白浆土、草甸土、沼泽土等几种土壤构成,面积约为103万km2。狭义上的黑土区则是指单纯由黑土、黑钙土、草甸黑土构成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北中部的漫川漫岗区,总面积为37.68万km2。黑土成土过程的主要特征是腐殖质的累积,其有机质土层厚40~70cm,自然状态下的有机质含量多在6%以上,多者达10%左右。黑土土质疏松,含有大量团聚体,结构和通透性良好,为中性和微碱性,具有很高的肥力,非常适宜植物生长,但耕种后土壤有机质含量渐减,一般开垦后有机质含量会逐渐稳定在4%左右。黑土形成过程漫长,自然形成1cm厚的土壤需要300~400年的时间,因此黑土资源非常珍贵。清代统治者视东北黑土区为发祥之地,自康熙七年(1668年)起实行了200多年的封禁;光绪三十年(1904年),黑龙江省全部开禁放垦,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放荒;至清末,广大东北平原地区已经是耕地连片、村屯相望了;新中国成立后,在东北黑土区进行了大规模的资源开发与全面的经济建设[1],在建成以重工业为主体的全国工业基地、国家重要的农业商品粮基地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资源破坏和生态失衡问题。在短短的100多年里,东北黑土区的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区域开发对资源环境影响之强烈、变化之深刻,资源环境变化之大、速度之快,都是世所罕见的。

 

2东北黑土区粮食生产与国家粮食安全的关系

 

我国的粮食生产一直呈波动发展状态,粮食总产量自1998年达到创纪录的5.12亿t以后,开始出现持续下滑的局面,进入到一个徘徊、下降的变动时期[2]。

 

2.1粮食生产成本效益

 

东北黑土区土地资源量丰质优,生态环境多样,宜农荒地资源较丰富,有一定的开发潜力,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但夏季相对丰富。在开垦初期,东北黑土区土层很厚,达60~80cm,生产能力很强,投入较少的成本就可获得较好的收成。随着开发时间的推移,尤其是近些年来由于水土流失、沙化、荒漠化现象愈发严重,黑土区耕作条件逐年恶化,农民每年投入的化肥、农药数量逐渐增加,农业生产成本随之上涨。以2003年统计数据为例,东北黑土区大豆生产成本及纯收益分别为48.81、71.66元/50kg,同期全国平均数为66.84、67.66元/50kg;玉米生产成本及纯收益分别为24.66、17.81元/50kg,同期全国平均数为34.48、14.50元/50kg;稻谷生产成本及纯收益为35.58、22.00元/50kg,同期全国平均数为38.88、25.55元/50kg[2]。可见,东北黑土区的粮食生产成本效益与国内其他地方相比是比较好的。

 

2.2农业耕作面积

 

经过一个世纪的开发,东北地区实现了从“北大荒”到“北大仓”的历史巨变。据统计,2002年东北黑土区粮食播种面积为0.26亿hm2,占到同期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1/4左右,可见东北黑土区粮食种植对于国家粮食生产的重要性。

 

2.3粮食产量

 

东北黑土区粮食生产条件较优越,产量也较高。据《中国统计年鉴》,东北黑土区1996—2004年平均粮食产量为4200万~5600万t/a,且基本保持稳定;2007年粮食产量达到8254万t,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6.5%。东北黑土区突出的粮食供应能力,为其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奠定了基础。

 

2.4粮食商品率

 

东北黑土区粮食商品率较高,且呈上升趋势,其中:黑龙江省一般保持在50%~75%;吉林省一般保持在50%~70%,2001—2003年呈增加趋势,分别达到69%、83%和84%;辽宁省粮食产量稳定,基本满足本省需要。1978—2003年,东北黑土区中黑龙江省年人均粮食占有量都在1000kg以上,吉林省年人均粮食占有量也在800kg左右,而同期全国年人均粮食占有量在400kg以下,最高为414kg(1996年),最低为342kg(2003年)。相关研究表明,年人均粮食占有量370kg是一个重要的界限,低于这个水平就可能引发粮食危机。东北黑土区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其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在多数年份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具有明显的粮食输出实力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

 

3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东北黑土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7.59万km2,并且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坡耕地上。东北黑土区地形多为波状起伏平原和台地低丘区,即漫川漫岗地形。坡耕地一般坡长500~2000m,最长的达4000m,在开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若保护措施跟不上,则容易出现严重的水土流失。二是水土流失发展速度快。据遥感普查和实地调查,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面积在20世纪60年代为5万km2,到1986年达到13.45万km2,增加了169%。据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结果,黑土区平均每年流失表土0.3~1.0cm,开垦初期黑土层厚度通常在60~80cm,开垦20年后减至50~70cm,开垦40年减至40~60cm,开垦70~80年往往只剩20~30cm,许多地方的黑土已经流失殆尽,出露黄土母质,被当地人称为“破皮黄”。严重的水土流失损害了“东北粮仓”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危及国家粮食安全。黑土区水土流失对商品粮基地的危害集中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①破坏黑土资源。据调查,目前东北黑土区内共有大型侵蚀沟25万多条,每条侵蚀沟占地一般都在0.7hm2以上。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专家调查推算,近50年来黑土区由于侵蚀沟侵占或毁坏耕地面积达48.3万hm2。在黑土区现有的1280万hm2坡耕地中,已有237万hm2的黑土层全部消失,如果任由目前严重的水土流失继续发展下去,那么50年后东北黑土区将会再有93.3万hm2坡耕地的黑土层彻底丧失。②降低土地生产力。据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对黑土区现有坡耕地黑土层的田间试验,开垦60~70年后,土层厚度将减少至20~30cm,有机质含量由开垦初期的12%下降到2%~3%。据测算,黑土区现有坡耕地中多数黑土层不足20cm,水土流失导致每年减产粮食约72亿kg。③淤积江河水库,加剧洪涝灾害。调查表明,目前松花江哈尔滨段河床比20世纪50年代抬高了30~50cm,特别是滨州桥下淤积沙滩长达3400m,淤积量达490万m3,沙滩高程比20世纪50年代提高了4m多,几十年来连续的泥沙淤积使第二松花江河床抬高了约2m,安全泄洪量也由原来的7300m3/s降至3500m3/s。辽河干流巨流河至六间房河段平均每年淤高约10cm,已形成“悬河”。1998年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了特大洪水,松花江哈尔滨段高水位长时间不能退去与河床抬高有直接的关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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