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货币金融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传统的储蓄存款等基础业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已是大势所趋。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金融业务的比重通常都在50%以上,已成为大多数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1]。个人金融业务在商业银行整体业务中占据有重要位置,而且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个人金融业务
1.1个人金融业务的内涵
个人金融业务(personalbankingservices),是指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根据个人金融业务是否涉及商业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情况,可以把个人金融业务分为个人金融市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等[2][3]。个人资产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综合授信、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近年来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方针指导下,个人消费性贷款发展迅猛。2009年末的消费信贷余额跟1997年比,增长了320倍,消费性贷款占各项贷款之比也由0.2%上升到13.84%,占GDP之比由0.23%上升到16.50%。然而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消费信贷的比重仍然不高,企业贷款仍是银行最主要的贷款去向。而国外各大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普遍占其资产业务的30%-50%,一些中小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占比甚至高达60%-70%。
在消费性信贷中,个人住房信贷又是最主要的,占消费信贷比一直在75%以上,这说明消费信贷中真正源自居民消费性需求的比较少。个人负债业务,主要是各种个人和家庭储蓄存款业务。在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中,存款类产品是最基本的产品,存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银行得以开展其它业务经营活动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聚集金融资源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把吸收存款作为银行的重要任务来抓,居民储蓄存款业务取得很大的发展。2009年,商业银行的所有资金来源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60,772亿元人民币,占比40.53%。从国际上比较,我国的总储蓄占GDP之比在2007年达到55.08%,世界平均水平只有21%左右,即使是同样节俭的东亚国家日本、韩国的储蓄率也只在27%和30%左右。个人负债业务除了在规模上发展快速之外,在业务种类上也有一定的创新。相对来说,个人存款业务是我国个人金融业务中发展最完善、比重最大的业务种类。但是,商业银行在定价上仍然没有自主权,不同银行的产品并没有明显的区分。个人中间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结算、个人理财、信用卡、个人电子银行等。在信用卡业务上,截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超过20亿张,但其中借记卡占比91%,信用卡只占9%。在个人理财业务上,比较典型的有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理财服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深发、浦发、广大、民生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推出了个人理财服务。但是个人中间业务的发展程度仍然比较低,即使以信用卡服务和个人理财服务著称的招商银行,其2009年总的非利息净收入也仅占21.54%。
1.2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意义
一是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和家庭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个人金融资产由过去单纯的保存保值型向综合理财、增值型转变,居民消费习惯正由生存型消费、数量型消费向发展型、质量型、消费型转变,居民正由单纯的消费者转变为借款者、投资者和消费者。尤其是那些拥有富裕资产和稳定高收入的个人群体,迫切需要有专业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确保私人资产在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增值,这就为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银行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二是保持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目前,个人高端客户成为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客户竞争的焦点之一,国外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在发展战略、科技运用、创新机制和产品、营销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比我国都具有明显优势,他们开拓在华业务时,必将争取优质客户作为提升业绩的重要突破口。这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必须尽快拓展个人银行业务领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质量和效率。三是提升价值创造力的战略选择。个人银行业务具有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和个性化以及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从利润贡献上来看,个人业务在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银行业务中占30%~50%左右,而国内银行都在10%以下[4]。但这也正说明了个人银行业务的拓展对国内商业银行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作用。
1.3个人金融业务国内发展现状
(1)发展迅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达到9%,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国家。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也大幅度增加(见表1)。2008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底余额较1995年上升了7倍多,年均增长速度为16.74%。居民的资产数量迅速增加,居民金融需求呈多样化趋势。现阶段,商业银行已把个人金融业务提升到经营战略的高度。工商银行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最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及主要的支柱业务;农业银行将其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设银行将其作为总体发展战略的四大支柱之一;中国银行则提出了“大公司与大零售并重”的发展战略。此外,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都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今后经营发展的重点。各商业银行都确定了以信用卡、消费信贷和理财业务作为发展重点的策略,先后成立了信用卡中心,通过这一平台大力营销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目前,个人金融服务业务的种类已由传统的单一储蓄业务逐步发展为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中间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等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性个人金融业务。据统计,目前仅中国建设银行开办的个人金融业务的品种已发展到六大类160多个品种,业务基本上覆盖了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2)差距明显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商业银行在经营理念、金融产品创新、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5]。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市场营销工作乏力。营销理念落后,由于在对个人金融业务的认识上存在偏差,仍然遵守传统的柜台式推销,个人金融业务营销方式单一,还没有形成较为先进的市场营销理念,不能形成售前、售中、售后一体化的服务体系。营销手段还停留在“贴通知、打广告、发资料、网点摆资料”等一般性竞争手段上,缺乏对营销市场的细分和对新的营销手段的推行。商业银行在业务咨询、功能推介、导购服务等营销服务上严重滞后,严重影响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