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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对农民合作组织融资的影响

2021-4-9 | 货币金融

 

我国农民合作组织长期陷入融资困境,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合作组织自身难以提供有效担保而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信任缺失[1]。本项研究从社会资本视角出发,以我国农民合作组织融资业务中的"联保贷款"为例,系统分析社会资本影响农民合作组织融资信任的机理与机制。本文中的"联保贷款"系指由2个或2个以上合作农户,依据合法程序,通过相互提供担保而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机制,具有"贷款联合体"(LoanUnit)的网络组织属性。与其他类型的网络组织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前者往往被正式管理且有明确目的。由于融资关系往往与社会关系交织在一起,融资关系不可避免会产生社会关系。因此,本项研究所涉及的融资信任主要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农民合作组织的经济信任与社会信任的集合。社会资本是融资信任研究中一个新兴发展又极具解释力的概念[2]。本文采纳Nahapiet&Ghoshal(1998)的定义,认为社会资本是"嵌入在企业的网络关系之中,可以通过网络获取的、以及源于网络的、显在的和潜在的资源总和"[3]。当前研究中,一个完整的社会资本架构包含了结构维度、认知维度和关系维度三个方面。然而,不同类型的网络组织所包含的社会资本内涵具有显著差别性。因此,尽管本文研究采取了社会资本的三个维度观点,但对各个维度的向量界定,则根据研究需要给出具体定义。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首先,借鉴Uzzietal.(2003)在银行业中开展融资信任研究所使用的社会学方法[4],运用"深度访谈"方式对32家已开展联保贷款业务银行机构的相关业务经办和经理人员进行了调查,受访样本来源于浙江省杭嘉湖地区(具体分布是:杭州市5家、嘉兴市5家、湖州市22家)。同时请求受访者提供银行机构制定的相关文件与业务指南,以便于对访谈信息做进一步验证。其次,基于上述理论研究,以浙北地区代表性的农民合作组织案例予以实证分析。

 

(二)分析变量

 

在面向农民合作组织的贷款业务中,为规避贷款风险,信任与否是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重要前提。贷款风险的有效抑制通常由两类因素决定:(1)受信的农民合作组织在市场竞争、经营周转、货源组织上的资源与经验,此为及时还款的能力基础;(2)受信的农民合作组织在信息披露、合同遵守、维护银行利益上的合作态度,此为及时还款的意愿倾向。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上述两者都是银行内部操作流程评估的重点。表现在心理上,则代表着银行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的能力信任。因此,本文研究因变量的选择主要从银行信任维度切入,自变量则视为农民合作组织贷款联合体内部的社会资本向量。

 

(三)数据信息

 

访谈结果研究发现,主要有8个方面的社会资本向量影响到银行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融资信任(见表1)。这8个方面的社会资本向量可以分别归入社会资本三个维度的框架体系。表1中的"信任"数据代表受访者提及此类向量影响的频数,即:在深度访谈中,有多少位受访者提到了合作组织中的社会资本(表中行因素)会影响银行机构对合作组织的融资信任(表中列因素)。例如,表中(27,7)表示:在所有受访的32个样本中,有27位受访者提到"合作关系结构"会促进银行机构对贷款联合体还贷能力的信任,有7位受访者认为关系结构仅对银行机构善意信任形成影响,关系多重性有可能导致合作成员串谋,反而不利于银行风险降低。本文通过非参数卡方检验对表1中的频数进行分析,并结合文献分析和逻辑推理,对农民合作组织融资信任提出多项研究性命题。参照Uzzietal.(2003)的研究,所有命题均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50%或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此因素会形成对银行信任的实际影响;二是该命题能够被历史文献支持或符合理论逻辑;三是该命题假设能够被实证分析检验。

 

(四)实证分析

 

本文以浙北地区湖州市芦溪村农民青鱼合作社为例,实证分析社会资本影响农民合作组织融资信任的机理与机制。该青鱼合作社代表了由政府指导、村干部发起、村民参与、民主治理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类型。浙北地区这种农民合作组织较为普遍,治理结构也较为成熟。

 

二、理论分析

 

(一)结构维度视角

 

一是,核心成员连带数量促进银行能力信任。连带是指在贷款联合体形式中,合作组织成员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或缺乏某种类型的联接。贷款联合体的重要特征是内部存在一个或多个拥有较强权力的核心成员,这些核心成员往往供销渠道稳定,合作关系和履约记录良好,财务和支付能力比较可靠,规模也相对较大。因此,核心成员的信用评级也会相对较高。农民合作组织贷款难的症结之一在于缺乏必要的信用基础,如果贷款联合体中的某个成员与核心成员之间能够建立起直接的连带关系,银行就可以利用这一连带直接授贷。在这种情况下,非核心成员的偿付能力会直接与核心成员信用挂钩,从而增强银行对单个成员的贷款信任。

 

二是,合作成员信用促进银行能力信任。信用始终是银行授贷的基本前提,表现为"思想承诺履约"的连续性过程。Brassetal.(1998)在论述农民合作信用时强调信用意识与信用行为的一致性,认为信用缺失的本质并不在于逃废债务思想,而在于逃废行为[5]。因此,加强信用建设有助于制约合作农户道德风险,减少不确定性,增强契约自履约监督。

 

三是,合作经济综合实力及其均衡性促进银行能力信任。联贷机制旨在通过联贷成员相互之间的担保以化解一对一单独贷款时的高风险,在设计上务求保证:当某个联贷成员无力偿付时,银行有机会能够向其他联贷成员有效追索。因此,贷款联合体综合经济实力是银行评估连带责任的能力基础。此外,银行追索贷款的有效性还与联贷成员经济实力是否均衡有关,此均衡可用联合体中各联贷成员经济实力分布的离散程度表示。如果联合体内各联贷成员经济实力悬殊,一旦实力较强的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未必能够承担这一风险,整个联合体融资信任必然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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