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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代工企业产业升级的制约因素

2021-4-9 | 贸易物流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和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代工企业的产品利润越来越薄,因而外贸风险也越来越高,企业如何在国际代工中获得技术能力提升并创立自主品牌已成为众多代工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虽然国内不少代工企业创立了自主品牌,如比亚迪、安踏、特步、明基和航嘉等。但由于产品缺乏竞争力、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等内部因素和金融危机、产业政策、宏观政策等外部因素导致的代工企业自创品牌失败的案例也比比皆是,如佛山市利达公司、东莞合俊公司等。因而中国本土企业应在国际代工中走出一条什么样的升级道路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二、产业升级理论研究进展

 

1.基于全球价值链(GVC)的产业升级理论

 

在全球价值链(GVC)研究的文献中,不管是国际主义流派(以Gereffi为代表)还是工业流派(以Humphrey、Schmitz等为代表)都展开了GVC的产业升级研究。Gereffi等(2005)根据主导企业(发包商)与代工企业之间市场势力的不对称程度,将全球价值链划分为五种治理模式:层级型治理、俘获型治理、关系型治理、模块型治理和市场型治理。进一步的,Brach和Kappel(2009)将产业升级分为两大类型:第一,代工企业技能的扩展,分为工艺升级和产品升级。其中工艺升级指生产流程的重组或新技术的应用,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形成的竞争优势;产品升级指新产品的成功研发和生产,或比竞争者更快的对老产品进行改进,因而企业可以攀升到更高的产品生产线。第二,代工企业价值链的升级,分为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功能升级指代工企业从原有的业务范围拓展到新的业务领域而实现企业整体技能的提升;链条升级指从一条价值链转移到另一条价值链。发展中国家最常见的治理模式是以发达国家的发包商为主导,发展中国家本土企业在链条中处于低端、被控制的俘获型治理模式。由于在俘获型治理模式中,发展中国家本土企业的产业升级完成后将与发包商直接形成市场竞争关系,因而随着生产的全球扩散和产品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包商一方面为了实现产品系统整合、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不得不帮助发展中国家企业实现工艺升级与产品升级以保证及时交货和产品质量;但另一方面,发包商通过专利池、战略隔绝、品牌强化和零售市场并购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设计、研发和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的进入壁垒,阻碍发展中国家企业进行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卓越等,2008)。因而发展中国家国际代工企业依赖于发包商被动完成产业升级的路径受到多重阻力,往往很难实现。

 

2.基于技术能力的产业升级理论

 

为弥补GVC升级理论中升级概念的界定不清和创新理论在产业升级中的应用的不足,Morrison、Pietrobelli和Rabellotti(2008)建立了基于技术能力(Technolo-gyCapability)的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代工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能够使其受益,因此GVC是发展中国家代工企业获得国际技术的有效途径。但发展中国家代工企业通过技术能力提升获得产业升级这一过程不会自动完成。纳尔逊、温特(1997)采用进化论的方法,认为技术变迁是企业有意识投资的产物。技术溢出和转移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国际代工企业的能力要素可以建立的范围之内,因而基于技术能力提升的产业升级与代工企业的学习和技术努力等内生或主动因素有关。基于技术能力的产业升级理论指出了国际代工企业的升级是主动性、内生性的过程。因而这一理论可以很好的解释新兴国家产业发展、产业创新与产业升级,主要表现在:第一,该理论的研究重心在于关注技术能力形成的内生性过程,即强调国际代工企业在产业升级的主动性作用,关注全球价值链中代工企业的学习效应;第二,研究价值链内和不同价值链间的技术转移机制,即揭示了在GVC中一些国际代工企业或集群受益于全球价值链较多,而另一些国际代工企业却受益得较少的原因;第三,对创新理论和知识特征的研究可以更好的理解复杂而多变的技术转移机制,因为技术复杂度、隐性度和共享度影响全球价值链中不同治理结构中产业升级的速度、强度和方向。

 

由此可见全球价值链(GVC)的产业升级理论与技术能力的产业升级理论并不是对立的,它们之间有机的结合可更好的剖析国际代工企业应如何实现产业升级。具体可将两个理论的联系总结如表1。由表1可知,GVC中国际代工企业的进入壁垒及被发包商俘获程度与国际代工企业在技术能力提升的主动性行为和努力程度间;GVC不同治理结构中发包商同国际代工企业间的利益分配模式与国际代工企业的技术能力间;GVC中学习曲线效应程度、技术溢出和产业集群程度等与发包商向国际代工企业转移知识的属性间;发包商的根植性及排他性合约对国际代工企业的影响与技术能力的可获得性间都存在双向互动关系。这些因素共同影响着国际代工企业实现产业升级的可能性和速度。

 

三、基于产业升级的品牌阶段发展模式①

 

1.韩国、中国台湾代工企业升级模式

 

对于欧美国家企业而言,走的是一条重视基础研究和全新产品开发的自主创新道路。而东亚的韩国和中国台湾为了规避自主创新风险,降低技术开发成本,走的是一条引进、消化、吸收改进的模仿创新式的技术创新道路。如韩国和中国台湾的电子信息产业都经历了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的OEM,到20世纪80年代的ODM,然后是20世纪90年代的OBM。进入OBM阶段的企业,能够进行所有阶段的生产与创新,包括制造、新产品设计、R&D、形成自我品牌和国际销售渠道。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韩国开始了与中国台湾不同的发展道路。虽然20世纪80年代的创新焦点是产品的设计(或称为模仿性创造),但韩国的部分领先企业已开始了对先进技术的研发活动。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三星、LG、现代等企业已经将其创新焦点指向新技术的研发。因而可将韩国模式总结为从“技术引进——模仿性创造——多样化的跨国大公司创新”模式。

 

在制造能力积累过程中,中国台湾企业的代工模式是一种动态学习模式。随着本土企业能力的累积,代工模式不断改变,且实现了产业差异化的自创品牌,表现为:(1)以代工为主的制造能力的积累过程。自1960年初到1980年,中国台湾代工厂商的各种技能得到了迅速提高,很多跨国公司在向外转移生产时,大多以代工订单方式取代了原先的直接投资方式;(2)专注于代工模式。中国台湾按照其资源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自身的产业,并不断根据禀赋水平的提高进行产业升级,同时沿着产业价值链提升技术创新活动,由此能够最有效地使用资源,进入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业价值活动;(3)产业差异化的自创品牌之路。产业特性会影响代工企业自创品牌的可行性,中国台湾三个典型从代工生产到自创品牌企业分别为捷安特自行车、跨行代工的宝成鞋业、专注于代工升级的电子信息业,体现了产业差异化的自创品牌发展模式。因而中国台湾模式可总结为“OEM下的技术引进——技术吸收——产业差异化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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