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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化对哈密社会的作用

2021-4-10 | 文化论文

 

哈密,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东端,地跨天山南北。古代这里是“丝绸之路”的咽喉,有“西域噤喉,中华拱卫”和“中原门户,嘉关锁钥”之称,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同时又是联系新疆同中国内地的交通枢纽,所以哈密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较多地保持了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当地不同民族除所拥有的本土地缘生活特色之外,受汉文化影响较大,通过不断的冲突、适应、融合之后便形成了相异于新疆其他地方的特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东方学研究达到一个高潮,吸引了不少来西域旅行探险的考察者。在一些国内外考察者的游记、札记中可看到不少关于哈密所见所闻的生动文字记录,更多的是对当时社会面貌的描述。通过这些珍贵而生动的史料依据,可对晚清民国时期的哈密社会状况进行一个梳理和探析。

 

一、建筑风格

 

到晚清民国时期,哈密额贝都拉家族(1697年清朝册封哈密维吾尔族首领额贝都拉为“哈密回部一等札萨克达尔罕”[意为世袭封建主])统治下的维吾尔族社会与中原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汉文化已与哈密本地地缘文化在相互冲突适应后得到融合,。“这里是地球上最内陆的城镇之一,在亚洲腹地,远离着世界一切海洋,被遗忘了,深藏着,很少有欧洲人到过。哈密有汉城和回城两城,有维吾尔王的陵墓,有汉人的商店,清真寺和寺庙。”[1]晚清民国时期的哈密,比较值得注目的建筑就当属这回城回王府和回王陵墓。可以说,汉族传统古典建筑艺术对哈密维吾尔族人的建筑风格有着重大影响。

 

(一)回城回王府

 

哈密回城汉文化底蕴深厚,首先“王府正面是门楼,飞檐起脊,木雕刻花,大门内外的门楣上,挂满了清朝官吏赠送的大幅金字匾。朱漆大门,形似宫门’”[2],这里提及的“飞檐”是中国传统建筑中屋顶的一种造型,多指屋檐特别是屋角的檐部向上翘起,若飞举之势,常用在亭、台、楼、阁、宫殿、庙宇等建筑的屋顶转角处,四角翘伸,形如飞鸟展翅,轻盈活泼,所以也常被称为飞檐翘角。这里便是完全采用了汉民族飞檐起脊的建筑艺术。至于哈密王府的庭院园林结构则是“‘头二道门内,正宅三层,皆在平地。宅在右,即拾级而上,台上屋舍遐环,悬窗下瞰,其内院也。宅左,步长廊更进一门,则园林焉。亭台数座,果树丛杂,名花一草,列盆成行,俨然内地风景’。王府的‘万寿宫’,是专门供奉历代清朝皇帝彩色塑像的地方,它也是一座‘小型的中国古典庙宇建筑形式的独立房屋’。”[3]所以从这些描写中可看出哈密的回城建筑对汉族传统古典建筑艺术的吸收,从细节到全貌无不展现着中原大宅院的风格布局。进入王府内里,会发现“我们看到在所有的墙上,都悬挂着精美的具有中原和和阗风格壁毯,美丽的中原和布哈拉风格的丝绸刺绣品,还排列着从和阗运来的玉石、中原的瓷器等。”[4]此外,“客厅颇大,陈设美丽,但光线不明。墙上中堂对联完全汉式。”[5]可以说大到室内的布局风格,小到所陈设的物品,都足显汉文化之较深影响。

 

(二)回王陵墓

 

回王陵为伯锡尔王所筑,费时二十年才完工。在我国人笔下它“高三四丈,下方上圆,墙垣皆花瓷方砖,极其壮丽。通事启门人,左右二碑屹立,上刻可兰经典。逾重门,即五陵所在,皆长方形,上覆彩帛……诸陵之后,有大礼拜堂,规模宏敞,可容千人以上。”[6]在外国游历者记录中,可以了解到“这个陵墓修建于公元18世纪,它由坟墓、清真寺和碑石三部分组成。……在门厅中,有两块巨大的花岗岩石碑,石碑为中原风格……在清真寺附近,我们看到了那座王室坟墓,它是一组木制的建筑物,呈现出一种非常奇怪的混合风格,一半是中原式的。”[7]通过不同观察者对同一建筑亲眼所见的描述,一座混合着汉民族建筑风格的陵墓便在今人眼前呈现。待到民国十九年六月,沙木胡索特病故,次年,农民暴动,驻哈密省军进占回城,将回城王府毁坏,使得昔日雄伟壮丽的宫殿成为一片废墟,而存于世的也仅仅是那些陵墓和寺院了。

 

二、官制

 

清康熙年间,额贝都拉“俘噶尔丹及其属以献,赐札萨克印绶”,[9]至此额贝都拉成了清朝正式册封的地方长官,哈密回部与清政府的臣属关系正式建立。也意味着额贝都拉家族在哈密地方的世袭统治正式确立。哈密回王为了维持其家族对当地维吾尔人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就利用清朝政府给予的特权,根据维吾尔族社会历史特点建立起一整套严密的组织机构。这个统治机构到沙木胡索特在位时期(公元1882年~1930年)日趋完善,可以分为文、武两个方面,而其最高首领是回王。“文职又可分为王府和地方上下两个组成部分。在王府内,回王之下设大台吉内务大臣和小台吉外务大臣各一人,亲随参谋二人,掌台大阿訇、师爷即秘书长,由汉族人充任各一人,这些人构成王府统治集团的核心。”[10]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统治集团核心内,师爷是由汉族人充任的。“武装,是政权机构中极其重要的部分。……到沙木胡索特亲王统治时期,其武装由两个部分组成:⑴武装卫队。分两支,一支是亲王侍卫队……负责保卫回王。一支是王府警卫队……担任王府内部警卫。⑵武装部队。……亲兵队驻守王府外围和回城,骑兵连驻守哈密和伊吾。”[11]哈密回王领导的武装力量,成为了其作为镇压人民维护统治的有力工具。在哈密访问的橘瑞超在见闻中提及,“穿过森严的城门来到王宫前的广场上,卫兵三三五五站立各处警戒。我在一个卫兵的导引下走到接见场所……”[12]可见回王府内戒备森严之程度。需要了解的是,这套组织机构能够完整地发挥效用与哈密回王家族及其所统辖的广大穆斯林的宗教信仰是分不开的,因为“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持自已的统治,都需要有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13]那么可以说,是伊斯兰教为哈密回王家族的统治提供了一种手段,这主要体现在他们将历代中原王朝所重视的“忠君”思想改造为忠于回王,并时时向广大穆斯林传达着一种信念———“如果不忠于维王,就是安拉的罪人”[14]。这样的结合正是吸收了一部分汉民族文化,再通过本民族的方式融合之后对宗教的社会控制功能加以利用的表现。哈密回王的统治机构与清政府的统治机构很相似,几乎可以把哈密王府看成是清朝中央政府机构的一个缩影。这除了和清政府因俗施治分不开之外,也与额贝都拉家族根据自身社会状况不断向汉族文化学习,不断进行变革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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