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城市生态论文
0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等一系列水问题愈发严重,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而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措施之一,其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交易制度为基础的水资源权属管理体系[1]。建立可交易的水权制度,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刺激用水主体节水和减排,是提高用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重要保障[2]。而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是建立水权交易制度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内容,是流域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3-4]。因此,开展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工作,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对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缓解中国水资源供需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由于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目前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初始水权的定义、制度、经济学解释等理论方面,对实际可操作性方面的研究较少,主要是对初始水权分配原则以及分配方法的研究还不是很成熟,至今没有统一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对于分配原则,国外一般通过立法对初始水权进行分配,国外的初始水权分配原则主要是河岸权原则、优先占有权原收稿日期:2011-10-21修订日期:2012-05-16基金项目: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201001003,201001079);国家教育部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2010014112002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120602020009)作者简介:肖淳(1986-),男,湖北洪湖人,博士生,主要从事水资源高效利用及环境保护研究。武汉武汉大学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430072。Email:xiaochunwhu@163.com则、水源地优先原则等。在中国,关于初始水权分配原则的研究起步较晚,国内不少学者提出了不同见解,如裴源生[5]和吴凤平[6]提出了公平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三大基本原则;李海红、赵建世等[7]此基础上提出了基本用水保障原则、生态用水保障原则、尊重历史与现状原则、公平性原则、高效性原则五大原则;王忠静[8]提出了粮食安全保障原则、生态用水保障原则、公平性原则和高效性原则。事实上,不同学者提出的水权分配原则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大类,就是指导思想类、具体实施类和补充类。不同原则各有侧重点,考虑所有原则既不科学也不现实,结合中国国情以及实际需要,基于前人的研究,本文提出了粮食安全保障原则、生态用水保障原则、尊重历史与现状原则、公平性原则、高效性原则以及环境保护原则等六大原则,其中粮食安全保障原则、生态用水保障原则属指导思想类原则,其余属具体实施类原则。与其他学者提出的原则相比,从用水角度来讲,本文提出的原则重点考虑了农业用水、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占总用水比例很小,基本都会满足),且综合考虑了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各方面情况,基本上比较全面。在常见的分配方法中,根据选择指标的多寡,有单指标模型和多指标模型,如人口分配模型、面积分配模型、产值分配模型、现状用水分配模型以及混合分配模型等[9]。
这些分配模型中,单指标分配模型分别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初始水权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法简单方便,但是由于只是片面地强调了某一方面的重要性,得出的方案不易被广泛接受和认可。混合分配模型是一种基于指标体系的分配模型,属于多指标分配模型,考虑了不同方面的因素,得出的方案比单指标分配模型合理,应用也较多[10-13]。但是混合分配模型在指标体系的构造上,各层次是一种简单的单向关系,不能形成反馈作用,指标不能体现原则所富有的精神。本文通过分析初始水权分配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初始水权分配友好的概念,通过构造友好度函数FF(friendlyfunction)将初始水权分配的原则进行了量化,以系统总体友好度最大为目标构建了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模型。
1初始水权的分配原则及友好度函数
1.1初始水权分配友好的概念
目前,关于初始水权分配友好的概念尚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国内外也鲜有这方面的研究。事实上,初始水权分配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态和环境等各个方面,从系统工程的角度上来看,初始水权分配可看成是一个由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环境子系统组成的复杂巨系统,它具有特定的结构和动态的功能[14],其中各子系统都是一个多要素、多变量、多特征的系统,存在相互促进或相互制约的关系。在这些子系统中,人类经济社会活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实际上初始水权分配友好可以认为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与生态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和谐友好发展的高度概括,这种和谐友好的发展,是在以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为主体的复合系统中,人类通过不断地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协调自身之间以及与水生态环境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核心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之间寻求平衡。因此,初始水权分配友好可以定义为:人类应尽可能地以最小的代价(包括经济代价、社会代价和生态代价)对初始水权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在保证生态用水和粮食安全用水的同时尽可能满足各用户的用水需求,尽可能地减少水事纠纷和矛盾,尽可能地减少河流污染,保持水生态系统的平衡,促进人水和谐,实现人和人、人和自然的友好发展。为了评价初始水权分配系统中各子系统的友好程度,本文通过构造友好度函数来进行量化。
1.2分配原则及友好度函数描述
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实际上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水资源宏观配置行为,其目的在于规范和约束用水主体,促进流域水资源和谐友好的发展[15]。分析“初始水权分配友好”的内涵,如果把初始水权分配友好度函数看成是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定量表达,那么选择系统友好度最大的方案将是初始水权分配的最优方案,同时对初始水权的分配过程又有明确的数学解释。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系统可以看成是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生态子系统以及环境子系统的复合体,友好度函数是对初始水权分配系统中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各要素友好程度的定量表达,通过友好度函数将初始水权分配的原则与各子系统的关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了初始水权分配系统,如图1所示。初始水权的六大基本原则分别从各个侧面反映了初始水权分配系统的友好度,其中粮食安全保障原则、尊重历史与现状原则和公平性原则主要反映了初始水权分配与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友好关系;生态用水保障原则主要反映了初始水权分配与生态子系统之间的友好关系;高效性原则主要反映了初始水权分配与经济子系统之间的友好关系;环境保护原则主要反映了初始水权分配与环境子系统之间的友好关系。构造合理的友好度函数以及友好度子函数是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模型的关键。本文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来构造相关的友好度子函数,以体现对应的初始水权分配原则,然后建立整个系统的整体友好度函数,通过求解系统最大友好度来确定初始水权的最优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