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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资源发展的对策

2021-4-9 | 行业经济

 

三江源地区广布高原森林、湿地和草地等主要碳汇资源,是全球重要“碳库”和二氧化碳吸收器,也决定了三江源碳汇资源在青海乃至全国中的重要地位。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确定了三江源地区植被覆盖度、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工作目标,这为三江源碳汇资源开发提供了重要契机。青海省应借助这一契机,将试验区建设和碳汇资源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为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和全球遏制温室气体排放做出新的贡献。

 

一、三江源地区碳汇资源分布

 

碳汇是从大气中吸收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资源主要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如海洋、土壤、岩石和生物体。目前,三江源地区的碳汇主要表现为各类生态系统中的植被通过光合作用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转化为生物质而固定下来,包括森林、草地和湿地资源。

 

(一)森林资源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主体。研究认为,森林每生长1立方米,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放出1.62吨氧气,在所有固碳地中碳汇功能最强[1]。然而,由于三江源地区高寒干燥的严酷自然条件,森林资源相对其他碳汇资源较少,分布也不均匀。据统计,三江源地区森林有林地面积虽占全省的72%,但多零星分布于高山峡谷间,为草地所包围,呈“孤岛状”分布[2]。尽管森林面积有限,林分状况不佳,但仍是三江源地区生态系统的主体,在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为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奠定了基础。

 

(二)草地资源

 

青海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草地是主要植被类型。据统计,全省拥有天然草地5.47亿亩,约占辖区总面积的51%[3]。三江源地区植被以草甸为主,主要包括高寒草甸、高寒草原、低湿草甸、沼泽,以及温性草原和灌丛等。这些植被具有巨大的固碳能力。据中科院西北高原生态研究所研究,青藏高原草地生态系统每年的固碳能力达1000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00万吨[3]。此外,随着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有效实施,全区草场退化趋势已经得到初步遏制,草地生产能力逐步提高,对三江源地区提高固碳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湿地资源

 

湿地和水域面积是三江源地区地貌的又一重要特点。据统计,全区湿地面积达7.33万平方公里,占该区域总面积的20.2%。其中,河流180余条,水流面积0.16万平方公里;各类大小湖泊约16000个,总面积0.51万平方公里,沼泽面积达6.66万平方公里,另有雪山、冰川面积2400平方公里[4]。湿地系统的保护对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减缓气候变暖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三江源地区的重要碳汇资源。此外,根据《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的规定:到2020年,三江源地区植被平均覆盖度显著提高25-30个百分点,区域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也将为三江源碳汇资源开发打下良好基础。

 

二、碳汇资源开发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金融层面

 

1.调动金融机构的参与意识

 

碳汇资源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策、技术、资本的综合支持,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金融支持,尤其是碳金融相关业务。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形成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碳金融服务体系。国内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已陆续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比如绿色信贷、碳买卖代理、碳资产质押授信、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项目融资等[5],但具体到青海省内的金融机构,碳金融活动目前还仅仅停留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绿色信贷业务,其他业务参与程度明显不足,这将严重制约三江源碳汇资源的开发进程。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激励措施不是十分到位,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业务的外部动力不足;二是青海省是一个西部欠发达省份,相比东中部地区,金融机构碳金融业务相关部门和人才短缺,制约了碳金融业务的开展;三是金融机构对碳金融业务的利润空间、运作模式、风险管理等指标不熟悉,风险规避意识使其不敢贸然介入其中。三江源碳汇资源开发过程中,必须健全相应的政策体系,调动全省金融机构的参与意识,加快建立符合三江源特点的金融支持机构,提升三江源碳汇资源开发中的金融服务水平。

 

2.激活碳汇交易市场

 

碳汇交易市场是发挥碳汇资源潜力的重要机制,也是碳汇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碳汇交易不等同于碳交易,只是其中一种①。目前,我国基于CDM的项目,大多是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碳汇造林和再造林项目的实施并不理想,这主要是源于技术方面的制约:一是在相同经济投入条件下,造林和再造林吸附各种温室气体生成的减排量远远小于其他类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此这类碳汇项目带来的减排量转让收益普遍低于其他类型项目;二是森林生长周期较长,林业生产效益还因病虫害等因素呈现出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基于投资项目的回报周期和回报率两个方面的考虑,目前绝大多数国外资源只是看好碳汇项目,而并非必选项目[6]。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17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达3240项,而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只有4项(见表1)。青海省作为碳汇资源大省,已获批准的CDM项目27项,尚无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部署,将在北京、重庆、上海、天津、湖北和广东等六省市试点开展碳交易工作,并没有在全国铺开,因此,青海省碳汇资源开发应着眼未来,加快专项研究工作,依靠金融机构参与建设完善本省碳交易平台,尤其是碳汇交易制度,把生态利益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利益,从而为将来率先开展碳汇交易积累资本。

 

(二)社会层面

 

1.加大碳源排放控制

 

一个地区的碳源通常是指这个地区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源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土地利用变化、人畜呼吸、生物质转化过程等诸多范围,其中,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和天然气)燃烧是温室气体不断增加的主因。据测算,2010年,全省化石能源燃烧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0.08亿吨,其中第一产业约占0.7%,第二产业占80.2%,第三产业占11.2%,居民生活消费占7.9%。工业是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占排放总量的79.0%,单位GDP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0.66吨/万元,比2005年降低约48%,在国内属于相对低碳地区。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尤其是化石能源占据较大比重,每年均在50%以上(见表2)。另据统计,尽管全省单位GDP能耗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然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2),这无疑加大了青海省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压力。因此,碳源和碳汇作为两个相对的概念,需要给予同时关注。区域碳汇潜力能否进行交易取决于本地区的碳平衡能力,如果青海省碳源控制不力,碳排放量持续增长,既不利于《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也会削弱三江源地区作为青海省碳汇基地的势能。在注重碳汇资源开发的同时,要加大碳源排放的控制力度,才能有效推动三江源碳汇资源走向市场交易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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