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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打城戏的保护路径

2021-4-9 | 艺术理论

 

一、文化生态:剧种研究的新面向

 

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在闽南这片戏曲热土上,诞生了一个全新的剧种———打城戏。这个曾被闽南百姓俗称为“和尚戏”、“师公戏”的剧种,以其独特的宗教出身和特殊的艺术形态,成为戏曲舞台上的一支奇葩。20世纪20~30年代,打城戏步入鼎盛期,先后出现了“小兴源”、“小开元”、“小荣华”等著名班社。改革开放后仍留存有民营性质的“福建省泉州市天乙打城戏剧团”。然而,就在2007年末2008年初,该剧团在长期惨淡经营后黯然散班。耐人寻味的是,就在2008年6月,打城戏正式入选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果说失去了传承主体的打城戏已然走到消亡的边缘,那么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的获得,到底又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挽救剧种消亡的命运?

 

环顾四周,像打城戏这样陷入生存困境的地方剧种还有很多。据不完全统计,1959年我国的戏曲剧种有360个,2004年已减少到260多个。即使在现存剧种中,也只有60~80个左右的剧种还能保持经常性的演出和较稳定的观众群,濒危剧种的数量是极为庞大的[1](P433)。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列入死亡名单的剧种还将继续增长。目前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一种观点,就是濒危剧种的消亡不过是反映“适者生存”的基本规律。但是,文化毕竟不等同于生物。傅谨先生曾一语中的地指出:“这种观点将生物学意义上残酷的优胜劣汰的进化论观念机械地移用于人类精神文化的发展变迁,而没有看到戏剧以及更多的民族艺术所蕴含的永恒的文化价值,以及它们对于历史与文化无法估量的意义。”[2](P200)是的,在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后,戏曲剧种早已成为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基因。戏曲剧种的消亡,正在为民族文化的传承敲响警钟。

 

所幸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当代戏曲剧种的传承与发展问题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在探讨濒危剧种的出路时,学界大致有两种做法。其一,从剧团生存现状的田野调查入手,提出多方面的解决方案。比如有学者提出未来戏曲剧种的四种发展形态:一是坚持“精品性”原则;二是走市场化道路;三是修复剧种的民间文化属性;四是重视剧种的“文物性”[3]。还有些学者倾向于更具实践性的方案,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加紧抢救整理、重视剧目建设、加快剧团生产体制改革、尊重观众审美趣味的改变等等[4]。其二,从剧本文学和表演艺术入手,强调坚持“剧种个性”对于剧种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所谓“剧种个性”,是指“该地区人们语言、风俗心理、气质、兴趣、欣赏习惯等方面在该地戏曲上的概括、抽象性的反映”[5]。当代戏曲剧种必须重视对“剧种个性”的留存,因为“作为一个剧种,它必须一枝秀出,不被淹没,不被同化,否则便失去存在的意义”[6]。剧种个性并不排斥时代的创新,但必须反对“一味地抹杀剧种的优势与特色去创新”[7]。

 

毫无疑问,前贤们探讨的方法与结论给予了我们诸多启发。然而在笔者看来,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答。一方面,针对剧种现状开出的几味“药方”,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嫌。我们难免疑惑,在追求“精品性”与“市场化”之间应该如何平衡?加强剧目建设、加快剧团体制改革从“戏曲改革”一直提到现在,为何没能扭转戏曲没落的命运?另一方面,针对剧种艺术生产提出的坚持“剧种个性”问题,本身概念就较为宽泛,实际操作起来容易造成以偏概全的问题。

 

那么,我们是否可能另辟蹊径,从其他的角度进行探讨?“适者生存”的观念固然不可取,但却足以启迪我们的思考。戏曲剧种的发展既然不能用自然生态来衡量,那么是否可以从“文化生态”的角度来考察?笔者认为,这不仅是可行,而且是必要的。正如余秋雨所说,“各地方剧种都或多或少地溶化着不同地域的历史、地理、风尚的神秘遗传,与相应地域的观众存在着一种亲切的群体心理的皈依关系”,只有将本剧种的形式定势、内容取向、审美构架与“地域文化”和“地域心态”联系起来思考,才有可能找到剧种发展的出路[8]。更有学者对剧种研究忽视文化生态提出中肯批评:“事实上,如果忽略了戏曲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多向联系,其研究则难免‘画地为牢’而露出破绽。因为,戏曲与社会错综复杂、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种客观存在,根本就难以剥离。”[9]

 

二、“戏曲剧种文化生态”概念的提出

 

最早提出“文化生态”概念的,是美国人类学家朱利安•H•斯图尔德(JulianH.Steward)。1955年,他在《文化变迁理论:多线进化方法论》(《TheoryofCultureChange:TheMethodologyofMultilinearEvolution》)一书中,首次提出“文化生态”(CultureEcology)概念。斯图尔德确立了文化生态学的两大研究对象,一是“文化层”上的“文化”,二是“生物层”上的“环境”。研究的目标在于考察这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即“弄清楚人类社会对环境的调节是否需要特殊的行为方式,或者说,人类社会是否允许对可行的行为模式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10](P36)。国内社会学、人类学学者在引入“文化生态学”概念时,又进一步强调了“环境”应当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文化环境”。

 

事实上,地方戏曲恰恰最能诠释一种文化产物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地方戏曲的本质是民间艺术,而其生存又与民间信仰、民俗、社会组织紧密相关,这决定了它的产生与发展必是为了满足一定社会文化生态的需求。尤其是在当代中国,对于已高度成熟的戏曲剧种来说,所面临的挑战与其说是自身艺术的完善,不如说是对新文化生态的适应。换句话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当代戏曲剧种发展路径的,已不再是艺术生产本身,而是文化生态。由此可见,“戏曲剧种文化生态”是探讨当代剧种发展问题不可忽视的一个概念。为此,笔者尝试提出“戏曲剧种文化生态结构”概念,即以戏曲剧种为研究对象,按照对其发生、发展的影响力大小,将诸多相关文化因素结合为一个系统整体。该结构强调了以下几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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