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保险保障
摘 要:目前学界关于养老保险的投资理论基本上是把养老金看作一个时点上的整体,然后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最后得出具体的养老金的多元化投资组合策略。而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流动性偏好假设理论,投资的收益率与期限成正相关关系。由于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具有良好的储蓄功能和投资空间,本文力图根据这种理论来优化个人帐户的投资决策。这种投资决策并非针对通常的资金的多元化投资组合问题的讨论,而是基于利率期限结构理论来研究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与期限的匹配问题。
关键词:利率期限结构理论;个人帐户养老金;投资决策
一、选题背景
我国的养老保险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由国家与企业按现收现付模式筹资。1995年开始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改革至今,已经形成了一个全国基本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模式。
改革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面临着极大的支付压力和支付危机。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测算,2000~2025年期间资金缺口累计有1.8万亿元,平均每年700亿元左右,每年的缺口资金相当于财政收入的5%。2005年世界银行公布了一份关于中国未来养老金收支缺口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在一定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造成养老金支付危机最主要的两大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导致的转制成本和人口老龄化的出现。
养老保险实行部分积累制后, 通过缴费所筹集的资金在使用时分为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大块,而养老金支付由来自统筹部分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改革前数量庞大的“老人”(1997年养老制度改革之前退休的职工)和“中人”(1997年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职工)没有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积累不足,为解决他们个人账户没有积累或积累不足的问题,就产生了所谓养老社会保险转制成本。据世界银行1997年估计,中国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高达GDP的46%。[1]。按规定这些老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帐户支付,分账后的统筹账户无法应付对其养老金的支出,个人帐户基金被挪用于填补统筹帐户的缺口,从而造成个人帐户出现“空帐”运行的现象。2006年底,我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规模已达9000亿元,且每年还将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2]。
养老保险在承担制度改革带来的转制成本的同时,还面临着人口老龄化造成的支付压力。预计到2020年和2050年老年赡养率将分别上升到15.5%和31.2%。在养老保险名义积累制实为现收现付制的情况下,老年赡养率的不断提高要求企业的缴费率随之提高,但目前我国企业缴费率已经较高,大多超过20%甚至达到30%。在缴费率难以继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统筹帐户面临极大的支付压力,
应对养老金支付危机的其中一个重要举措是改变目前养老保险投资收益过低的状况。
二、个人账户的特点及其运营状况
(一)、个人账户的特点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的投资期限是有显著差别的。统筹账户基金是按现收现付模式运行,投资的空间较小,基金保值增值能力有限。
个人帐户主要由个人支付个人使用的类似储蓄功能的一个帐户。也就是从职工参加工作起,每个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员交纳保险费(原为由雇主和雇员共同交纳),记入个人帐户,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权归个人,职工退休后一次性或按月按用途领取。
与社会统筹基金相比,人们认为个人帐户有如下一些优点:第一,个人帐户是个人在不同年龄时期的收入再分配,个人老年收入取决于个人的终身储蓄及其积累的数量而不取决于人口的结构。这样,许多人认为它不受人口结构的影响,所以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它优于代际转移支付的现收现付帐户。第二,个人帐户是以收定支的,退休金的多少不是取决于退休人口的收入需要,而是取决于个人帐户已有的积累,这样政府的风险就被转移出去。因此,相比统筹账户,个人账户具有良好的储蓄功能,换言之就是具有良好的投资空间。若能充分利用其投资空间进行有效的投资,将能大大提高个人帐户的积累数量,提高其支付能力。
(二)、个人帐户基金的运营状况
2000年,我国开始在辽宁进行社保试点改革,逐步做实个人帐户;2006年做实个人帐户的试点改革已扩大到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国务院作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逐渐开始在全国进行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改革。《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底,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试点省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的基金已达1100多亿元。随着个人帐户的做实,个人帐户基金的积累规模不断增加,个人帐户如何有效地进行投资运营来获取良好的收益率令人关注。下表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规模,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由于我国大部分省市的统筹基金是支大于收,故可以认为表1中的数据主要反映个人帐户基金的累计结存。
按照规定,除了天津市、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
湖北省、湖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九个试点省(市、自治区)的个人帐户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外,其余都是由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高度的流动性,养老基金投资的手段被政府严格限制于如银行存款、国债投资等投资工具,投资渠道单一。投资决策的保守和投资工具的单一,导致个人帐户的收益不容乐观。
辽宁省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做实改革以来, 2001一2004年辽宁省个人帐户基金投资收益只有1.6一2.7%,远远低于7%的平均工资增长率[3]。2005年底辽宁省的个人帐户达到204.17亿元, 2005年综合收益率也只有2.92%[4],略高于当时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2.25%。而从社会保障基金的情况来看,2006年,社会保障基金权益净增加815.56亿元,其中财政拨入净增加574.24亿元,投资收益转入195.65亿元;个人帐户基金权益增加45.67亿元,委托个人帐户资金增加45.52亿元,投资收益转入0.15亿元,个人帐户的投资收益率为0.33%[5]。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在2008年的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三届年会上透露,目前全国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累积额已近2.5万亿元,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不到2%。由于养老保险基金占社保基金的比例较高,因此这个收益率实际也反映出养老保险基金较低的收益水平。由此可见,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保值增值能力低下,抵御通货膨胀风险的能力较差,不利于收支矛盾的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