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农业
一、研究区概况
半农半牧区又称农牧交错区。指农业区和牧业区的交错或过渡地带。从东北向西南零散分布于自治区的东南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类型区划分,半农半牧旗县市区主要包括:呼伦贝尔市的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安盟的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赉特旗;通辽市的科尔沁区、开鲁县、奈曼旗、库伦旗;赤峰市的林西县、敖汉旗;锡林郭勒盟的太仆寺旗;乌兰察布市的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鄂尔多斯市的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巴彦淖尔市的磴口县、乌拉特前旗。共21个旗县区。其自然环境具有过度性和脆弱性,半农半牧的土地类型在空间上交错分布。这里是蒙古族比较集中的地区,也是农牧经济交错结合的地区,又是蒙汉民族杂居的地区,牧民兼营农业,存在着因民族杂居和农牧交错所引起的农牧矛盾[1]。
(一)自然地理概况
内蒙古高原外沿平原和丘陵地带,大兴安岭纵贯本区的东部西侧,阴山山地横卧在西部。本区气候特征为干旱少雨,降水集中,富日照,寒暑剧变,冬季严寒漫长,多西北风,天气晴朗,雨雪稀少。夏季短促,气温虽不高,但干热,在大兴安岭以东,阴山之南的山前地区,地处季风边缘,能受到夏季风的一定影响,降水稍多。而大兴安岭以西、阴山以北的山后地区,深居内陆,呈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干燥少雨,寒暑变化剧烈。从而形成本地区兼有二者特点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从东向西呈现半湿润、半干旱而至干旱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在自然植被分类型上从东向西也有明显差异。依次分布为山地针阔叶林、草甸草原干草原、荒漠化草原、草原化荒漠带。
(二)人文地理概况
半农半牧区国土面积为15.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1%;而2002年总人口为675.03万,占全区人口的28.4%。平均人口密度达43.6人/km2,比全区平均值高出23.5个点。除去沙化、退化草场、山川丘陵以及矿区、自然保护区和城镇用地,可用于农牧业生产的土地更为少。2002年耕地面积合计为249.17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不到6亩。半农半牧区中汉族人口占多数,多民族杂居,2002年半农半牧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5.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6747.5元,比全区平均值低485.5元;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总额为210.87亿元,人均为3123.9元;工业总产值总额为244.95亿元,人均为3628.7元;财政收入19.5亿元,人均为288.9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920元,比全区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低166元。2002年年末牲畜存栏头数达1264.81万只(头),人均不到2只(头)。
二、研究区近五十年畜牧业发展变化总体趋势
近50年半农半牧区的五畜总头数大量增加,2003年增加到1949年的10倍多。在各区五畜中山羊和马所占的比重最高,分别达43.98%和1.80%。其中,大畜的变化比较平稳。该区五畜的变化之所以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畜的变化上,绵羊和山羊的发展变化具有交错性,其中有两个重要交叉点出现在1969年和1998年。1969年以前,山羊的总数比绵羊多,其增长速度也较快;之后的近30年间,山羊先呈略下降趋势后稳步上升,而绵羊的总数已超出山羊,其发展变化呈起落中缓慢增长趋势;1998年后,由于“退耕还林还草还牧”,绵羊和山羊的增长速度均较快,变化曲线也很相似,但在总量上山羊已超出绵羊。从五畜的结构变化看,小畜占的比例提高,1949年绵羊和山羊的比例分别为26.79%、26.0%,2003年时增加到44.61%和43.98%,而大畜的比例大大减小,牛、马的比例从1949年的42.61%和4.43%减少到2003年的9.61%和1.80%,原本占有极少数的骆驼(1949年其比例为0.16%)到2003年时基本上消失了(2003年其比例为0.00%)。(见图1)
三、研究区近五十年畜牧业发展变化原因分析
(一)自治区成立初期和恢复时期的畜牧(1947年-1952年)
1947年11月,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制定“在半农半牧区,发展农业,发展畜牧业”的方针。1948年7月,乌兰夫在旗县以上干部会议上指出:“半农半牧区没有区别的和农业区实行了完全相同的平分土地的方法是错误的,没有看到半农半牧区的农业发展开始不久,很多地方的地主、富农是不久以前方生长起来的,没有照顾到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2]据此,对半农半牧区的民主改革提出了一些具体政策,解决了农牧矛盾。随着农牧矛盾的解决,在广大半农半牧区出现了蒙汉人民团结互助、农牧业互相补充、互相支援的新气象。到1952年,恢复与发展畜牧业的任务,奇迹般地胜利完成。1949-1952年半农半牧区的牛和羊的头数迅速得到提高。恢复时期畜牧业和半农半牧区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自治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畜牧业(1953年-1956年)
为了纠正半农半牧区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偏差,1956年9月10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农区、半农半牧区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几个问题的联合指示》,其中对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提出了许多政策性指示,诸如,要求牲畜入社过程中,必须绝对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不能使畜户吃亏[3]。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及时有效地纠正了过去强迫牲畜入社的偏差。有很多社员买牲畜自养,有些农民提出“不瘦不死,当年补齐”的口号。
(三)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畜牧(1957年-1966年)
1958年1月至1960年冬发生的“大跃进”运动,使牧区工作和畜牧业生产遭受严重挫折。在大办牧区农业的号召下,各地盲目开垦草原,所造成的问题明显暴露出来。已开垦的草原中有大约30%不宜开垦的草场,既破坏了草场,也造成了既不能农也不能牧的结果。“大跃进”运动造成畜牧业经济主要比例严重失调,使社会主义畜牧业经济遭到严重损失。这种情况持续到1960年冬,由于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这场历时三年之久的“大跃进”运动才被停止。虽然1958年以后由于急于求成的“左“倾指导思想的错误,曾使畜牧业经济遭受过挫折,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全党始终坚持在发展,从1961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了五年调整,畜牧业在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这一时期在半农半牧区牲畜头数增长72.83%,各类牲畜全面增长,绵羊和山羊增长幅度增加,但山羊比绵羊的增长速度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