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态保护论文
生态公平问题是生态伦理学和政治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当前中国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实践问题。生态公平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研究生态公平问题要结合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着力解决好影响我们科学发展的现实问题,努力构建体现中国特色的生态公平理论。
一、生态公平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
生态公平是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深入开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而逐步展开的伦理问题。1982年美国瓦伦县爆发的有色人种抗议在本社区倾倒有毒废弃物的运动引燃了美国环境正义运动的导火索,生态公平问题从此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凸显出来,成为穷人环保主义者的重要利益诉求,并进入生态哲学、环境政治学研究的视域。肇始于西方的生态公平理论最初关注的焦点是不同种族、民族、性别以及收入水平的群体在生态善物的分配和生态恶物的分担上的公平对等关系,后来以印度生态主义者古哈为代表的第三世界学者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生态公平问题,指出了发达国家对不发达国家的资源掠夺、污染输出和不公正的责任负担,从而将生态国际公平问题展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作为在实践中内涵不断拓展的概念,生态公平体现了生态共同体在生态环境活动中相互关系的价值度量。关于生态公平的内涵,存在分配正义、承认正义以及参与正义等多维视角。一般认为,生态公平主张利益共享,风险分摊,平等地分配利益,公平地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受益者回馈受害者、弱势群体和自然。[1](P117~118)从生态公平运动的发展轨迹看,生态公平问题折射出人际和种际两个维度,涵盖了国内公平、国际公平、代际公平和种际公平等若干类型。生态公平是国际环境保护运动孕育出的命题,同时也应当是中国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践中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发展是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在内的全方位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促进当代人的物质文化发展,维护当代人的生态权益,而且要注重对后代人生态资源的保护和环境质量的维护。公平地保护后代人的生态权益是生态代际公平的基本主张。如果缺乏生态代际公平的理念,缺乏对不同世代之间生态权利义务的公平考量,当代人不公平、不负责任地侵害后代人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和环境,那么可持续发展将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代际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坚持可持续发展是保障生态代际公平的内在要求,二者相互制约、共融共生。此外,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达致“天人合一”。生态种际公平要求人类敬畏生命,尊重其他物种生存的权利,寻求跨越人域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公平。满足了种际公平的要求,就能更接近于“天人合一”的状态。可见,承认和建构生态种际公平,是贯彻落实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生态文明角度看,科学发展观内在地规定着生态公平,从社会公平正义角度看,包括生态公平在内的社会公平都契合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追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是内在统一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维度,它不仅指传统追求的经济公平、政治公平,而且包括新兴的、人民日益关注的生态公平。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人们对生态质量的关注越来越高,实现生态公平也将成为人们更自觉、更热切的诉求。美国瓦伦县抗议环境不正义活动所引发的冲突表明,如果在生态方面无法实现公平,出现掠夺、剥削和不正义,人们就不可能有完整的正义感,社会的正义秩序必然受到冲击,社会的安全稳定就会受到影响,社会的发展进步也就难以得到保障。可见,生态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任务。
从生态文明和社会公平两个维度来看,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生态公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基本追求。更进一步说,生态公平也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和拓展。应当承认,当前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人们在关注生态文明的时候很少看到其中的公平维度,而人们在讨论社会公平问题时常常忽略了生态领域的公平问题,由此导致生态公平问题长期缺乏应有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大胆提出并深入研究生态公平问题是对科学发展观视域的一个拓展和延伸,有利于丰富科学发展的价值内涵,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取向,也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研究和推进生态公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的重要方面。
二、当前中国生态公平所面临的挑战及其原因
中国生态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明显加快,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生态问题中所包含的公平问题也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弱势群体遭遇不公正的生态侵害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环境污染依然较重,生态质量仍然有待提高。但是,环境污染的损害和风险在群体之间并非是平均分配的。就环境损害和补偿而言,“富裕人群的人均资源消耗量大、人均排放的污染物多,贫困人群往往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富裕人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享受医疗保健,以补偿环境污染给生活质量带来的损害;贫困人群却没有能力选择生活环境,更无力应对因污染而带来的健康损害。”[2]就生态风险的分担而言,“风险分布的历史显示,如同财富一样,风险追随着阶级模式,只有一点相反:财富积聚在顶部,风险却积聚在底部。在一定程度上,风险似乎强化而不是废除了阶级社会。贫困引起风险的增多。相反,(收入、权力、或教育方面的)财富则能够购买安全,逃脱风险。”[3](P36)当前,矿工、建筑工人等体力劳动者以及都市棚户区居民、平房区居民、外来人口聚集的城乡结合部居民更多地受到肮脏、浑浊的空气和较差的居住条件的侵害。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实现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是差异原则的基本要求。[4](P79)社会最不利群体的生态利益特别是最基本的、维护生存所需的基本生态环境的缺失,是与公平正义明显相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