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体育
体育作为一项产业,在西方发达国家拥有巨大商机,如美国,体育产业的产值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1.3%,80年代末期体育产业的产值已超过600亿美元,超过了石油化工业和汽车业等重要工业部门。
美国每年的体育赞助支出超过6亿,仅“空中飞人”乔丹一人的产业关联价值就高达50亿美元。可以说,在发达国家中,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已经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而体育保险业正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北京申奥的成功,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将眼光投向体育产业这块蛋糕,奥运经济不仅会带来许多商业机会,也使得体育保险走近了人们的视野。然而,我国的体育保险与国外发达成熟的体育保险相比,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因此,加快发展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成为当务之急,加强对体育保险的理论探讨成为了时代和现实提上日程的任务。
1保险与体育保险的概念
1.1保险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保险是指担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残废,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你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和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换,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由买方、卖方,和中介人构成保险市场的主体。
1.2关于体育保险的界定
体育保险作为保险家族中的一员,专指体育领域中从事的保险活动。据国际著名体育运动及赛事保险经纪公司高仕华公司的专家介绍,体育保险的内涵广泛,从体育保险实际经营操作来看主要分为:体育赛事保险和体育运动保险。体育赛事保险主要有:体育赛事参加者的安全,天气原因造成的赛事拖延和取消,体育设施装备、转播以及住宿和体育场馆等提供保险;体育运动保险为:为运动员提供适合专项体育项目及其训练情况的保险方案,以及为所有参加运动的运动员、教练员及观众提供的保险方案。
高层次的体育保险不仅满足于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障,更看重对于体育赛事和体育运动中的风险进行分析、预防和处理,以及体育和保险领域的专家所能提供的便利的专业咨询服务。
2我国体育保险的发展现状
2.1我国体育保险开始起步
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n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八届全国政协会议递补交提案,要求给那些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和养老保险制度。1996年,香港南华体育会主席洪祖杭先生向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捐款1200万元,用于建立专项保险基金为国家队运动员进行保险。同年5月30日,体育总局正式批准设立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体育保险部,作为体育保险的职能部门,1998年9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字仪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1999年10月18日,完成国家队优秀运动员人身保险第二年度投保。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经过一年的发展,已由单一的运动伤残保险,扩大为包括运动伤残在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所有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三大赛的冠军的优秀运动员增加了一倍的保险金额,最高赔付额60万元。
2.2世界杯促进了我国体育保险的快速发展
韩日世界杯因中国队44年来的首次出线而在国人心中有了非比寻常的分量。国内保险公司更是不惜代价,承保权的争夺上上演了白热化“拼杀”。
2002年4月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就抢先与中国足协签约,被指定为中国足球代表团出征韩日世界杯的国足提供人身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则转向球迷,不仅为球迷量身定做了保险产品套餐,并早在2002年3月份就正式对外公布与韩国三星在世界杯间的合作协议,即世界杯比赛期间,所有赴韩中国球迷只要到平安的业务员那里做一个简单的登记手续即可获赠“平安中国球迷援助卡”所承诺的10万元意外保障,同时开通在韩国当地的24小时急难授援助服务。大运会,四国女足邀请赛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全方位进入。为第十四届亚运会的中国代表团提供综合责任保险,以及前不久在汤尤杯世界羽毛球团体锦标赛中,以唯一指定保险机构独家承保比赛和独家冠名权的绝对优势占尽风光,使一直为人们所陌生的体育保险突然成了与重大赛事同样惹眼的风景。
2.3北京申奥成功为体育保险发力
北京申奥成功,奥运经济不仅带来许多商业机会,也使体育保险走进了人们的视野,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后,北京奥申委,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举办了奥运会与中国体育保险”研讨会,对奥运会承办国组委会所将要面临的经营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研讨了分散这些风险,损失风险等8大类的体育风险管理技术。我国体育保险,与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体育保险正像是一座等待挖掘的金矿,它蕴藏无限商机,等待着保险公司去挖掘。
从国内的需求情况看,体育保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运动员的保险,主要是伤残保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注册运动员约2万人,若加上二线、三线运动员则不下8万人,每年参加全民健民的人数在亿次以上,仅国家队运动员的保险,一单就是100万元的保费、7.2亿的保额。二是体育产业保险。
我国90年代末体育产值为1400亿元人民币;每年的传统竞技和商业性的国内外大型赛事有599场;全国各类体育场馆1997年统计数字已有615693个,其他财产更不在少数。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负责人曾算过这样一笔账;目前,我国有61万多个运动场馆,每年有近6血场纳入总局计划的大型体育赛事在各地举行,3亿多人经常参与体育活动,各层次的专业运动员数量达8万多人,这其中所蕴含的商机无限。而这些数字到2008年还将有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