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论文主要介绍的是水产养殖中动物福利的作用的相关内容,本文通过对动物福利的发展问题来详细的阐述的,本文资料仅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动物福利;水产养殖;应用
1822年,第一部与动物福利相关的法案《禁止残酷和不当对待牲畜法》在英国颁布,史上又称《马丁法案》[1]。自此,发达国家对动物福利问题日趋重视,制定、颁布了包括水生动物领域在内的多部动物福利法律。2004年,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水生动物福利内容写入《水生动物卫生法典》中,强调保障水生动物福利是保证水产品安全的基本准则,并要求各成员要执行其中规定的最低动物福利标准。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动物福利方面,尤其是水生动物福利方面缺少相关宣传;同时,由于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公众的水生动物保护意识也相对薄弱,因此我国的水生动物福利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本文阐述了水生动物福利的定义、我国水生动物福利现状以及水生动物福利的应用,通过对比国内外水生动物福利法律体系的差距,提出了改善我国养殖水生动物福利现状的方法,对我国水生动物福利的立法。
1动物福利概述
1.1动物福利定义
1976年,英国动物学家Hughes[2]首次提出动物福利(Animalwelfare)的概念,出动物福利即指动物生活在适宜的居住环境,表现为身心健康、环境舒适、个体安全、行为正常、无不必要痛苦的状态;1986年,有学者将动物福利定义为“指动物适应其环境的状态”。目前,国际公认的动物福利标准为动物“五大自由”标准,即免受饥渴的自由,享有舒适生活的自由,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生活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的自由。在水生动物方面,动物“五大自由”标准依然适用,即享有生理、心理、环境、卫生和行为方面的福利与自由。与野生水生动物的生长环境不同,人工养殖动物具有饲养密度大、环境条件单一等特点[3]。在养殖、捕捞和运输过程中,技术落后、操作不规范、环境监管不力等因素致使水生动物生存环境恶劣,极易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严重时会导致水产养殖病害频发,威胁水生动物的健康。因此,在养殖过程中,有关专家逐步确立了一套水生动物健康评估体系,包括水生动物的生理状态、生长率、死亡率、应激反应等福利指标[4]。
1.2OIE水生动物立法及实践
OIE发布的《水生动物卫生法典》在水生动物的运输、宰杀方面制定了具体的福利指导标准。1.2.1提前制定完整的运输规划和紧急应对措施。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和运输设备,预测运输路线、天气或海况,提前估测运输时间,确定运输过程中水生动物的管理方式,评估生物安全水平。指标包括运输设备的清洗和消毒、安全换水位置、运输水体的选择和处理等。1.2.2对车辆和设备提前进行设计选择和维修检查。选择适合水生动物品种、大小、重量和数量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检查车辆和集装箱质量,防止直接或间接伤害水生动物健康。车辆或集装箱内应有循环水和制氧设备;必要情况下在运输途中进行水生动物健康检查和记录,建立水生动物库存数量、基本信息、发病或死亡情况记录的运输日志;及时更换或保养水生动物相关设备,如渔网、抽水设备和捕捞设备,降低接触伤害。1.2.3保证运输途中水质严格符合标准。水质应符合水生动物需求。监测指标包括溶氧量、水体中CO2和NH3含量、pH、温度和盐度;长途运输途中应开启相关设备,监控并保持水质健康。1.2.4水生动物运输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根据水生动物品种和生理周期决定饲料量,评估水生动物健康状况,参照近期运输情况和处理方式预测运输方式。在水生动物表现出某种疾病的典型临床症状或受到严重物理伤害、行为异常时不宜运输;水生动物因应激反应而产生不良行为或生理状态时不宜运输;由于禁食而导致水生动物个体大小未达标不宜运输。1.2.5对于特殊水生物种,应提前准备适合的运输程序。参照水生动物行为和具体需要设置运输程序;应当注意同一种运输方式并不通用于所有种类的水生动物;处于某生命阶段的水生动物需要采取一定措施,使其提前适应环境,如禁食、渗透适应性等。1.2.6设置运输过程中的应急计划,防止运输过程中对水生动物健康的进一步伤害。对于突发事件,应记录责任人员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方案。1.2.7水生动物宰杀应遵循水生动物福利。对宰杀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性能测试,确保功能完好;按照规范操作宰杀设备;根据水生物种特点选择适当的宰杀方式,如敲击(鲤鱼和鲑鱼)、电击(鲤鱼,鳗鱼和鲑鱼);为应对水生动物死亡前可能出现的意识恢复,应做好必要的昏迷预案;宰杀前进行昏迷处理,减少昏迷后等待时间;水生动物昏迷的辨别标准为鱼类鳃盖丧失活动能力、视诱发反应丧失、前庭眼反射丧失等。
2我国水生动物福利发展现状
我国传统思想推崇“善待万物”,即关爱和保护动物。但直到2003年,动物福利才真正走进我国公众视线[5]。目前,我国的水生动物福利仍基本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随着国际贸易往来愈加频繁,动物福利贸易壁垒成为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的阻碍[6]。
2.1动物福利法律制定现状
目前,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实验动物、农场动物、娱乐动物、经济动物、工作动物福利的法律法规,覆盖面广,条文详细,可操作性强。相比之下,我国关于动物福利相关的法律法规极其匮乏。目前,我国主要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8)[10]。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虽然有涉及水生动物福利的法律条文,但法律体系单薄,法律制度仍需完善[11],法律法规可操作性较发达国家相比差强人意[12]。当前,国家和社会对水生动物福利的关注度还有待提高,因此制定有关养殖水生动物福利的法律法规是一条艰难而又长远的道路,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努力。
2.2动物福利的国际贸易壁垒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水产品出口贸易量持续增长。2002年起,我国水产品出口额一直位于世界首位[10]。据海关统计,至2014年11月,我国水产品进出口总量为765.3万吨,进出口总额达278.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1%和6.7%[11]。但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动物福利相关立法日渐完善,国际贸易政策明令禁止进口在养殖、捕捞、运输及宰杀等环节不符合动物福利法律规范的水产品[12]。由于我国动物福利意识薄弱,立法缺失,与国际标准尚有较大差距,因此动物福利壁垒必然会对我国水产品出口造成威胁。
3水生动物福利应用
3.1水生动物福利立法与宣传
一是要提高水生动物福利的认识。将水生动物福利立法上升至国家层面,重视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二是要广泛搜集世界范围内有关水生动物福利相关先进经验和资料信息,依据国际标准,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水生动物福利法规和相关行业条例[10],并严格依照法律规范和监督水产养殖过程。三是要加强水生动物福利宣传。政府的广泛宣传,有利于增强公众的水生动物福利意识,有利于使社会逐步接受、认同并自觉维护动物福利。四是要扶植水产养殖龙头企业,鼓励养殖户进行符合动物福利标准的规模化养殖[10]。这有利于水产养殖福利意识在养殖户中广泛推广,有利于水产养殖福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管。五是要借助媒体力量,加大对水生动物福利的宣传力度。加强各地高校水生动物福利知识普及,增设相关动物福利课程[13]。
3.2水产养殖中良好动物福利的具体措施
3.2.1维护水生动物福利应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按照标准设置和监督适应水生动物的水深、pH、盐度、溶氧量、重金属含量等相关指标。对于水体指标异常和疾病暴发等特殊情况,及时、合理地采取科学防治措施,维护水生动物福利,尽量降低经济损失。3.2.2应依据科学研究和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水生动物的科学养殖管理模式。养殖密度是影响水生动物死亡率、生长率、摄食情况以及应激反应的重要因素,合理的养殖密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水生动物福利[14],降低因接触造成的物理伤害、个体间的攻击与胁迫、空间和饵料的争抢、疾病和寄生虫的传播等情况的发生[11]。按照水生物种和生活史,配制健康安全的饲料,为水生动物提供足量的蛋白质和脂肪。通过合理的投喂方式和投喂量,有效降低饲料对养殖水体环境的污染,提高饲料利用率。3.2.3应采取预防为主的疾病综合防治措施。对疑似发病的水生动物应及早诊断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疾病暴发时,则应按照标准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疫苗或药品,合理用药,降低水生动物的药物残留和耐药性。对死亡的水生动物应及时捞出并深埋,防止其与健康水生动物交叉感染[1]。
4小结
水产品是人类食品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水生动物福利与公共卫生安全息息相关。这不仅是处于人道主义的保护,同时也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保证。经受健康威胁或心理威胁的水生动物,不仅生长状况会受到影响,导致产品品质下降,还可能致使水产品产生不利于食用者身体健康的毒素。水生动物的应激反应会严重影响到水产养殖的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如经常受到应激刺激的鱼群,免疫力降低,死亡率升高,繁殖能力下降[15]。水生动物福利既是伦理道德和文化进步的需求,是对水生动物的关怀与保护,也是自然与社会、水生动物与人类和谐共处的基础,是水生动物与人类协调发展的最高境界。推广和探索水生动物福利是水产养殖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立法和推广宣传方面,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尚存在很大差距。但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与公众共同努力,从思想上树立正确对待水生动物福利的态度,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动物福利法治之路。
作者:李秋璇 蒋兆林 杨政霖 费荣梅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推荐阅读:《江西水产科技》本刊是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江西省水产学会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水产期刊。将以最新的科技信息和丰富的内容,为渔业生产者、经营者、科研与教学服务,是生产管理、科研、技术推广、大专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的重要参考读物、宣传媒体。变更情况:85-86年为年刊,87年为半年刊,90年至今为季刊。 1995年2-3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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