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刊载国家公布的法律文件、法令和政府公开发布的决议、命令及批示,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和任免人员名单;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及我国政府发表的声明、公报等重要外交文件;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和决议、命令等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的决定;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刊登的其他文件等。获奖情况:中文核心期刊(2000)、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1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杂志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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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杂志投稿征稿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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