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半月刊)创刊于1949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其办刊宗旨为:传达政令、沟通政务、指导工作、服务基层。是刊登和发布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政策性文件的重要载体。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准确及时地传达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方针政策,为促进我省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栏目设置
政务信息、政策动向、领导论坛、工作研究、市县经济、省情通报、省政府重大活动、各地改革创新、经济建设、经济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收录情况
上海图书馆馆藏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征稿要求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文题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五)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七)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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