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对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稳定、人民安定的生活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是基础能源之一,本文主要探讨工业电力保护措施。
《黑龙江电力》刊载内容:电力行业科研攻关成果和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经验及动力机械、电机电器产品、控制系统改型改造方面等论文。获奖情况:2000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全省排名第八);2000年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规范执行优秀奖;俄罗斯《文摘杂志》等世界著名检索系统源刊;2011年在第二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扩展版A)”。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国家的经济命脉已经由电力企业来承担。其中最为重要的经济基础就是我们说的电力资源,因为它和公共安全方面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电力方面,一旦遭受盗窃破坏,就会造成严重的事故,这样无论是国家人民和集体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那么在这个时候,维护电网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就是电力设施的保护。
电力设施保护的工作相对来说较为系统性,同时又具有综合性的特点。需要各级部门和政府执法机关的配合,齐头并进,双管齐下才能够达到一个良好的效果。近年来,各部门的有效联合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总体趋势上有较大的改变。但是,由于我国电力设施具有涉及面广、线路多的特点所以在个别地方仍然会出现电力设施损坏的情况,尤其是“三违”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样就给电力和人们的安全用电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电力设施保护中常见的问题是:
1.盗窃设施。
我国的电力设施分布的特点是范围广、数量多。就造成了它不好看管的特点。电力设施的造价较高,一些不法分子会被利益驱使,出现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这样造成的影响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更重要的是会引发很多电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虽然针对上述的现象,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并没有完全解决,所以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2.执法过程中缺乏力度。
电力体制不断的进行改革,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已经变为我们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主体。那么行政执法权也出现了变更,这样就会给原来的电力企业在行政执法的时候带来一些不便。再加上电力设施本身具有的特点(密度大,范围广)政府部门在管理的过程中就会在人力和财力方面出现各种限制。部门在平时不能严格的执行工作,在出现问题时,公安部门也只是相应的走走过场,做样子,并不能立案侦查,这就让那些破坏活动更加猖狂。这些情况都是因为执法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缺乏力度导致的。
3.缺少“安全感”
无论在什么时候保护企业和个人财产与人身安全的武器是法律。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企业和个人的权益就暴露在不法分子的眼里,就会比较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而我国的现状是,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所以当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来保护。当土地资源类的法律法规和电力的法规狭路相逢的时候,天平也总会偏向另一方而忽略电力方面,这就导致缺少基本的“安全感”使得很多的政策无法正常的实施和运行。
4.法律意识 淡薄
因为缺少法律意识,所以不法分子才会有了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因为缺少法律意识,所以企业的管理总是不到位,执法不力。因为缺少法律意识,才使得不法分子更加猖狂,损害了人民群众自身的利益。国家为了对电力设施进行保护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政府和电力部门缺少宣传,使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完全的被群众了解。对这样的事情的态度就是一个事不关己,即使遇见不法分子在作案也不会积极的阻止,所以才会让很多的不法分子甚至在白天也会顶风作案,给电力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这些损失本是可以弥补的。
上述的几点问题是我们在电力设施保护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都有问题,如果我们要想解决问题的话,就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方法,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那些常见的难题问题。
在工作中我们应该如何做到合理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呢,我来谈一下自己的几个观点:
1.先建立,再健全。
要想保护电力设施,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电力部门应该和政府机关相关的部门紧密配合,即政府职能和工业相结合。具体的办法是,先建立一些相应的科室,如电力设施保护小组和办公室,让它在运行的过程中承担起先监督各个部门的工作再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最后积极协调各个部门工作的责任。于此同时组织领导的日常工作也一定需要改变,需要通过一些工作让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流程更加的完善,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应的部门,落实到实处。无论哪里出现问题时候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好。在一些重要的部门(变电站、调度中心)要注意的是人员配备必须充足,在必要的时候需要配备安保人员来协助工作。每个电力单位要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对规章制度严格的执行,严防危险的事故发生。
2.分工明确,加强各个部门的配合,使得机制更加完善。
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相对来说周期比较漫长,所以在这个较长的时间内,各个部门必须明确各自的分工,明白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但是,仅仅做好本部门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各个部门的有效配合。这样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我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其中必不可少的是主管部门,它主要负责平时的监督和管理,还要有明确的赏罚制度,这样会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工作中严防把守。这样才会使得各个机制能够更加长期有效的结合起来。
3.巡视工作不容忽视。
维护单位里的人员应该实行的是岗位和责任到个人的制度。如果想减少不必要的电力危害,就需要我们的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和巡查。要加强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内的公共电力设施单位的管理。要及时发现隐患,有问题的时候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在较短的时间内把问题解决好。同时我们要注意一些人为的因素,根据季节和时间的不同来设置人员进行岗位把守,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我们电力设施的安全。
4.及时排查隐患,长久执行。
电力的部门应该有一个忧患意识,在平时要积极的排查一切隐患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当发现问题后要记录在案,并且每日关注,引起关注。同时还需要一些相关的执法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三违”的治理力度。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理。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把这个任务长久的执行下去,这样才能有效的达到我们的保护目的,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电力设施的安全。
5.加大各个方面的管理力度。
首先我们谈到的就是废品收购站。严格把守废旧金属流通的环节,使物资的回收更加明确,堵塞不法分子销赃的渠道。同时应该健全法律,加大对买卖电力设施的查处力度,并且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才会让那些不法分子有所畏惧,人们在遇到不法分子作案的时候才会积极的阻止和揭发。没有利益的驱使,就会大大的减少这样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6.加大宣传力度。
日常的宣传也是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可以用电视播放宣传片,尤其是那些因为损害电力设施导致严重后果的资料片;可以通过报纸写相应的文章来警醒人民群众;还可以发放一些宣传资料等等。借用以上的方法来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使人民群众可以认识到损害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并且树立自己的主人翁意识,学会保护电力设施。
我们知道电力设施就是我们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它关系到各个方面。保护电力设施不仅仅是我们每个人的利益,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在国家的安定和提高国民素质方面,在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面,在法律意识方面都会带来深远的影响。希望我们全民齐心协力,一群防群治,一同努力,共同来营造一个和谐的用电氛围。
参考文献:
[1]李坚.构建县级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思考[J].云南电业,2006,(9).
[2]钱祥鹏.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J].电力安全技术,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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